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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意见》解读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6-12-21 14:06:00
 一、起草背景

  经过建市20年的发展,宿迁市城镇框架全面拉开,空间体系初步形成,功能配套不断完善,城镇人口快速集聚,呈现出进程加快、规模扩大、质量提升的特征,城镇化率从10.1%提高到55.53%,城镇常住人口从48.36万增加到269.54万,中心城市建成区面积从13平方公里扩大到85平方公里,城乡结构发生历史性变化。但与此同时,宿迁市城镇化建设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城乡二元结构没有根本破除,以城带乡能力不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高;发展方式粗放,质量提升与规模扩大不同步,文化传承缺失,个性特色缺乏,社会治理水平滞后,服务业发展不快,中心城市首位度不高,等等。这都需要坚持问题导向,顺应城镇发展趋势和规律,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切实加以研究解决。

  “十三五”时期是宿迁市深入实施城乡协调发展战略,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的关键时期。根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省有关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一系列文件要求,宿迁市委、市政府决定出台“1个意见+N个配套文件”,科学指导全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1个意见”即《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意见》;“N个配套文件”包括《关于推进特色镇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完善城镇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实施意见》等。其中《中共宿迁市委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意见》(宿发﹝2016﹞22号)已于今年8月28日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首批9个配套文件将在年内陆续出台。

  二、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六项目标

  《意见》提出,全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将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转变发展方式、产城融合发展、提升内涵品质、创新管理服务,加快建设实力中心城市、活力美丽县城、魅力特色镇村,不断增强城市辐射带动能力、县城要素集聚能力、镇村重点突破能力,走出一条符合发展规律、充满改革活力、具有宿迁特色的城乡协调发展道路,努力实现六大发展目标。

  一是城镇化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5000元。

  二是城乡空间布局体系更加优化。以中心城市为主中心,沭阳、泗阳、泗洪3个县城为副中心,宿淮综合发展轴、宿连现代产业发展轴、宿宁生态经济发展轴3个发展轴为基础,重点中心镇、特色镇为节点的“一主三副、三轴多点”城镇体系基本形成。

  三是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和城镇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免费接受基本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全覆盖,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稳步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

  四是城乡可持续发展能力稳步提升。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空气质量逐步好转,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城镇特色充分彰显,自然景观和文化特色得到有效保护。

  五是城乡产业统筹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着力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导、特色产业为支撑、服务经济为主体、现代农业为基础的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城镇建设与产业发展齐头并进、良性互动、融合发展,实现城镇发展与产业支撑、创业就业和人口集聚相统一。

  六是城乡发展体制机制基本接轨。人口管理、土地管理、住房保障、资金保障、城市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待遇公平,城乡发展体制机制基本接轨,阻碍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体制障碍基本消除。

  三、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八项任务

  《意见》提出了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八项任务。

  一是优化城乡布局,着力构筑市域城镇新体系。强化宿迁中心城市及沭阳、泗阳和泗洪副中心城市功能,打造宿淮综合发展轴、宿连现代产业发展轴、宿宁生态经济发展轴,全面推进重点镇和特色镇、重点村和特色村建设,完善优化市域城镇空间结构,形成“一主三副、三轴多点”城镇体系。优化城区布局,推动各区域、各组团联动发力,加快中心城区一体化进程。优化文化特色,传承和发扬独具特色的地域文化,充分体现宿迁城市的历史记忆、地域特色和鲜明个性。

  二是建设实力中心城市,着力增强城市辐射带动力。完善城市功能,加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城市首位度和集聚度。提升城市品质,持续推进花园城市、海绵城市、彩色城市、低碳城市建设。建设智慧城市,实现城市空间数字化、网络智能化、管理智慧化。

  三是建设活力美丽县城,着力构建县域发展增长极。推进县城特色发展,提升县城规划水平,提高县城建设质量。

  四是建设魅力特色镇村,着力推进全域乡村城镇化。做强重点镇,把重点镇培育成新型城镇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区。做优特色镇,建设一批在产业上“特而强”、形态上“精而美”、体制上“活而新”的特色乡镇。做美新农村,大力推进“康居村庄”、“美丽村庄”建设。

  五是推进产城融合,着力提升城镇产业支撑力。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重点打造食品饮料、机电装备、纺织服装三大特色产业基地,智能家电、绿色建材、功能材料三大先进制造业基地。统筹推进现代服务业,把发展现代服务业作为提升城市能级、增强辐射功能的重要途径。统筹推进农业现代化,依托各级各类农业产业园区,打造各具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板块,形成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集聚发展态势。

  六是强化城镇社会治理,着力推进城镇管理长效化。完善城镇治理体制。构建政府负责、城管委牵头协调、部门配合、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城镇治理机制,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夯实城市管理基础。加大城镇管理力度。强化镇村环境治理,打造一批村庄秀美、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的美丽乡村。

  七是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着力提升城镇发展承载力。构建快速便捷的城乡交通体系,推进城乡供水同质同源、加快城乡供气一体化,保障城乡安全高效用电,加快信息网络进村入户。

  八是健全城乡保障体系,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均等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均衡配置城乡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健全城乡文体公共服务网络,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实现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一体化。

  四、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五项改革措施

  一是推进“多规融合”。统筹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红线保护规划等有机衔接融合,促进各项规划协调统一,形成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空间规划体系,实现空间规划管理“一张图”。

  二是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城乡统一的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户口迁移政策,放宽中心城市、县城及镇落户条件,在市区、县城区、建制镇建成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近亲属,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三是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各级政府按事权主要承担义务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以及市政设施等方面的公共成本。企业等用人单位要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制度,加大职工技能培训,依法为农民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农民工要积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并按照规定承担相关费用,提升融入城市社会的能力。

  四是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探索实行工业用地出让、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多种形式的供地方式。对各类闲置土地,通过收回、转让、置换等方式盘活利用。建立农村闲置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经营激励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管理服务机制,推动农村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促进土地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

  五是改革创新城镇化投融资体制机制。完善财力与事权更加匹配的财政体制,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探索有利于加快城镇建设的融资方式和平台,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改变小城镇建设资金主要依靠政府投入为主的单一格局。向融资平台注入相关资产,开展实体化运作,不断提升融资能力。充分发挥政府投入对社会投资的杠杆撬动作用,努力形成政府推动、多元投资、市场运作的多元化投融资体制。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通过PPP、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城镇基础设施项目。积极探索适合农村特点的担保抵押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林权、大型农机具等抵押融资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镇村建设的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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