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背景
行业协会商会是指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经济组织,为维护共同的合法经济利益而自愿组织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行业协会商会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十二五”期间,淮安行业协会商会快速发展,2015年淮安市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达194家,分布在20多个行业,规模范围呈有序扩张,服务职能日益凸显,为淮安社会经济的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市委、市政府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性文件,有力地促进了行业协会商会发展,促进行业协会商会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淮安市行业协会商会发展中也面临一些“短板”,如规模偏小,布局不合理,经费渠道单一,从业人员专职化程度不高,与行业发展要求脱节等,需要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推动淮安市行业协会商会实现跨越发展、迈上新台阶。
“十三五”时期国家将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组织体制,行业协会商会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淮安市正处于实现“两大目标”、实施“六大战略”、推进“五大突破”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更多的行业协会商会提升服务管理能力,加快发展“4+1”现代农业、“4+2” 工业优势特色产业、“4+3”特色服务业等行业协会商会,通过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促进一、二、三产业在科技创新、引才引资、产业平台建设以及做大做强龙头企业等方面发挥作用,为苏北重要中心城市建设注入新动力。
基本思路和主要目标
《规划》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淮安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苏北重要中心城市两大战略目标,坚持党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通过实施“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五化协同”的发展要求,以创新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主线,积极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理顺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的关系,以满足行业发展需求为中心,提升行业服务功能,强化行业自律,完善行业协会商会内部治理结构,激发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淮安经济转型升级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为指导思想。
《规划》坚持改革创新、统筹协调、服务导向、依法监管的基本原则,制订了“十三五”期间的行业协会发展目标:
——数量规模持续增加。注册登记行业协商会数量达到280家,净资产3亿元,实现收入4.5亿元以上,其中会员超过1000人的达8家,专职从业人员达1800人以上。3A级以上行业协会商会比重超过50%以上。
——职能作用逐步完善。利用其整体实力体现其协调能力;利用信息、法律、培训等体现服务职能;利用参与制订本行业政策的权威体现其监管职能,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结构布局更趋合理。优势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领域行业协会商会数量比重达到35%以上,基本满足淮安产业战略布局常态下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需要。
——监督机制更加健全。建立行业协会商会准入和退出机制,全面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评估工作。
到202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多样、覆盖广泛的行业协会商会组织体系,建立规范有序的先进制造业、特色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推动淮安行业发展、促进转型升级、参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规划》明确的重点任务
(一)优化总体布局,促进产业加速崛起。
——工业重点发展优势特色产业行业协会。按照培育“大而强”和“小而优”产业集群要求,政府推动与企业自发并举,重点发展淮安盐化工新材料、特钢、电子信息、食品四大千亿主导产业和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生物技术及新医药两大新兴产业等“4+2”先进制造业所涉及的行业协会(商会)。力争“十三五”末建立活跃健全的先进制造业领域行业协会商会80家。
——服务业重点培育发展物流业、金融业、旅游和商贸四大基础服务业和电子商务、健康养生、文化创意等三大新兴服务业等“4+3”特色服务业所涉及的行业协会商会,力争2020年建立健全现代服务领域行业协会商会50家。
——农业重点发展优质稻米、高效园艺、规模禽畜、特色水产和休闲农业等“4+1”现代农业所涉及的行业协会(商会)和现代农业“全产业链”行业协会,通过行业协会推动淮安现代农业的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力争“十三五”末建立现代农业领域行业协会商会40家。
与此同时,支持组建跨区域行业协会商会,推动县区、乡镇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培植一批县域经济主导的特色产业和龙头企业。
(二)完善职能体系,提升服务能力
在完善职能体系方面,一是搭建服务平台,推动行业发展。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收集、分析、发布国内外行业信息,开展法律、政策、技术、管理、市场等咨询服务。开展对外交流、招商引资、展览展销、资质认证、新品推广等活动。二是反映行业诉求,维护行业利益。组织行业调查和行业统计分析,反映行业和会员诉求,提出相关立法、行业发展和公共政策方面的建议等。三是规范企业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积极参与行业信用建设,制订相关自律规约,开展标准化工作,规范企业和职工行为。四是参与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联系政府与企业的纽带作用,协助政府参与公共管理,参与调解劳资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在提升服务能力方面,一是提升专业服务能力。集成各种生产要素,为企业研发、生产、销售等各环节服务。围绕行业发展战略组织发展课题研究,形成专业化技术服务支撑。二是增强行业自律能力。制订行业自律规约、职业道德标准和信用体系,建立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三是增强筹资保障能力。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市场竞争,树立品牌意识,以满足会员需求为导向提升服务品质,实现自我发展。
(三)创新体制机制,构建综合管理体系
一是深化改革,实行直接登记。坚持“脱钩不脱管,脱钩不脱责”的原则,推进政会分离;设立行业商会可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完善分级登记制,简化登记程序。
二是放宽行业协会商会准入条件。实施一业多会,服务领域可以有所交叉。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数量门槛可适当降低,同时要防范无序发展和恶性竞争;建立和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会长实行差额选举,理事长实行轮值制,秘书长实行聘任制。
三是强化综合监管,完善评估退出机制。登记、主管和职能部门应各司其职,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的监管,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进依法监管,保障行业协会商会依法开展活动。
四是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以“管评分离、分类评估、公开透明、以评促建”为原则,积极推进行业协会商会1A—5A级第三方评估,并纳入信用体系建设。
五是建立有序退出机制。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管理、资金管理、年度检查、查处退出等制度。对不符合条件或活动不规范、不正常、管理混乱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要实行有序退出。
(四)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协会商会做强做优
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市县财政逐步加大投入,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采取“政府牵头建立、专业团队运营”的模式,建立行业协会商会孵化基地,作为集各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平台和载体。
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落实国家对行业协会商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行业协会商会享受的非营利性组织税收政策的相关办法和办理程序;鼓励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提供信贷支持。
三是提升队伍专业化程度。将行业协会商会人才培育纳入全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完善行业协会商会人才管理、社会保险、人才培训、职称评定、技能鉴定等政策,并落实相关福利待遇。
四是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编制《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事项目录》,适时扩大政府职能转移项目范围;明晰政府和行业协会商会各自的定位、权责、边界,构建政府部门与行业协会商会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每年对行业协会商会进行评估,并公布评估结果。
实施保障
要规范实施机制,确保《规划》落实。一要强化规划实施。维护规划权威,强化规划执行,组织实施规划评估,健全考核机制。将行业协会商会培育发展纳入市政府对各行业管理部门、各区县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加快建立科学、统一、全面、协调的行业协会商会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二要落实保障举措。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行业协会商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坚持党的领导与行业协会商会依法自治相统一,创新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模式,增强行业协会商会凝聚力和向心力;发挥新闻媒体、群众社团的桥梁和监督作用,促进规划实施,接受社会监督。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主流媒体,及时宣传推广先进地区、先进行业协会商会的经验、案例和典型案例。形成全社会推进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