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状和问题
“十一五”时期,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基本实现了“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当前我国能源需求刚性增长,供需矛盾进一步凸显,产业结构调整进展缓慢,能源利用效率总体偏低,节能减排难度加大。与此同时,国际上围绕能源安全、气候变化的博弈更加激烈,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节能环保领域技术竞争加剧,发展方式转变已经刻不容缓。
二、目标和定位
《规划》提出了在可行技术和经济条件下能够实现的减排目标,到2015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47.6万吨、2086.4万吨,比2010年的2551.7万吨、2267.8万吨各减少8%,分别新增削减能力601万吨、654万吨;全国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8万吨、2046.2万吨,比2010年的264.4万吨、2273.6万吨各减少10%,分别新增削减能力69万吨、794万吨。《规划》还对减排任务较重的重点工业行业、城镇居民生活污染、农业污染源等提出了具体目标要求。
三、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规划》提出了3项主要任务:一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新建项目节能、环保等准入门槛;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资源性产品出口;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要求,重点淘汰小火电2000万千瓦、炼铁产能4800万吨、炼钢产能4800万吨、水泥产能3.7亿吨、焦炭产能4200万吨、造纸产能1500万吨等。二是强化重点领域污染治理。进一步扩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行业污染物减排覆盖面,提高环保标准和控制要求。加强农业源污染防治和机动车污染排放控制。大力推进大气中细颗粒污染物(PM2.5)治理。三是加强污染减排能力建设。建设县级污染源监控中心,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完善区域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建立减排监测数据库并实现数据共享。加强氨氮、氮氧化物统计监测,提高农业源污染监测和机动车污染监控能力。推进减排监管机构标准化和执法能力建设,加强省、市、县减排监测取证设备、污染物排放测试分析仪器配备。
《规划》还确定了5个方面的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一是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现有设施升级改造、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为重点,提升脱氮除磷能力。二是以制浆造纸、印染、食品加工、农副产品加工等行业为重点,继续加大水污染深度治理和工艺技术改造。三是推进脱硫脱硝工程建设。四是开展农业源污染防治。五是控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
四、规划实施
《规划》结合当前新形势和新要求,提出了强化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完善节能减排投入机制、推动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及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等十项政策保障措施。
下一阶段,我省将按照《规划》要求,做好《江苏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与《规划》衔接,按照节能减排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在加强源头控制、实施重点工程、加强监督管理、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强化政策统筹协调、推广市场机制等方面下功夫,确保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