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互联网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不断突破创新、加速应用,深刻改变着企业生产、市场供给、商业服务和生活消费方式,并以前所未有的力度重塑传统产业和催生新兴产业。互联网丰富了企业创新模式,用户思维、开放式、跨空间、协同化创新将成为主流。互联网打破了传统行业界限,跨界发展、融合发展不断创造新型业态。互联网技术的加速迭代与渗透融合正成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深刻重构着经济发展模式和产业竞争格局。“互联网+”行动计划进一步掀起了加快发展互联网经济的浪潮。江苏正处于调整经济结构、加快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要深刻认识互联网经济远未释放的巨大能量,顺应发展大势,抢占发展先机,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现就加快发展互联网经济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思路目标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历史机遇,立足坚强经济基础,充分发挥综合优势,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人才为先、用户思维、企业主体、环境优化,加强技术应用创新,突出商业模式创新,促进跨界融合创新,使互联网经济成为新常态下增创竞争新优势、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强大动力,着力打造互联网领军人才集聚区、互联网跨界融合先行区、互联网创新创业示范区。
(二)主要目标。到2017年,互联网经济发展水平全面提升,互联网经济生态持续优化,云计算和大数据深入应用,“互联网+”加速推进,信息消费快速增长。两化融合指数达到95,培育10家全国互联网百强企业,建成20个省级互联网产业园、30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20个千亿元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3万亿元,互联网服务收入超过3000亿元。
二、聚焦发展重点
“互联网+”代表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是互联网融合改造传统行业,促进跨界创新、融合发展,引领新应用、创造新业态的过程。通过“互联网+”每一个行业,可以促进互联网在各行各业深入应用、良性互动,近期聚焦发展七个重点。
(三)“互联网+”工业。以推进两化深度融合为主线,引导工业企业实现生产全流程的互联网转型,加快抢占信用、物流、安全、大数据分析等工业互联网入口,推动生产方式和商业模式变革,培育一批工业互联网领军企业,形成工业互联网先发优势,不断提升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水平。到2017年,智能制造水平明显提高,创建智慧工厂200座,培育两化融合示范企业500家,制造业服务化骨干企业80家,全省新增工业机器人1万台,重点行业机器人密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培育发展20个特色电子商务平台,重点B2B平台在线交易额超过2.5万亿元。(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四)“互联网+”农业。深入实施农业信息服务全覆盖工程,积极推进信息技术进村入户,促进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同步融合发展。加速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化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全过程的应用,积极发展智能农业、感知农业、精准农业,提升农业生产信息化水平。支持电商村建设,完善农村信息服务站和乡村配送体系,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到2017年,全省利用网络销售农产品超250亿元,规模设施农业物联网技术推广应用面积占比达16%以上,农业信息化覆盖率达59.5%以上。(责任单位:省农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
(五)“互联网+”商贸。深入推进电子商务细分领域发展,鼓励发展垂直类电商平台,积极培育大宗商品电商交易平台,引导线上线下互动融合发展。鼓励发展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和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支持省内大型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加快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创建5家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10家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到2017年,全省网络零售额达到4000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2%。应用电子商务完成进出口贸易额力争达到当年进出口贸易总额的12%。(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六)“互联网+”金融。支持持牌金融机构发展网上综合性金融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支持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再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各类交易场所等新型金融组织创新开展互联网业务。鼓励取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机构,探索开发新型的支付方式和支付工具。规范网络保险、网络借贷(P2P)、众筹机构发展。鼓励持牌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跨界融合,建立互联网金融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构建互联网金融产业联盟。到2017年,形成2家以上业内领先知名度高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形成1到2个交易规模大创新能力强的互联网金融集聚区,网络借贷平台年度成交量达400亿元左右。(责任单位:省金融办、人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江苏证监局、江苏保监局、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
(七)“互联网+”政务。加快建设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网上政务大厅,实现与行政服务实体大厅融合。加快智慧江苏建设,实现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智能化。深化人口、法人、空间地理、信用等基础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加快推进政府系统信息共享和数据开放,建立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公共数据服务平台,促进政务在线协同和数据创新应用。加强和支持政府决策支持、社会信用服务、市场综合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生态环境污染与资源监控、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公共安全、应急协同、安全生产等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到2017年,基本形成纵横贯通全省的政务网络及政务服务体系,建成智慧政务运行高效区。(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委网信办、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安监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各市人民政府)
(八)“互联网+”文化。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加快内容集成和数字传输综合平台建设。加快推动影视美术、书籍报刊、动漫游戏、建筑设计等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依托“紫金奖”文化创意设计大赛,大力推动优秀作品成果转化与产业对接。全面推进三网融合,促进网络视听全产业链发展,推动江苏国家版权贸易基地、江苏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建设。到2017年文化产业支柱地位更加巩固,新型业态占文化产业增加值比重进一步提高。(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委网信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版权局)
(九)“互联网+”民生。围绕民生热点,构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向社区、农村延伸。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共同参与增值性、公益性开发和创新应用,支持发展智慧旅游、智慧健康、智慧养老、智慧交通、智慧法务、智慧教育、智慧家居等,积极发展区域化线上线下结合(O2O)、为百姓提供便捷实惠的优质服务。到2017年,建成更加普惠的智慧民生综合服务体系,促进全省城乡居民共享智慧化建设成果。(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旅游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三、做强关键产业
(十)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加快发展集成电路、物联网、下一代移动通信、未来网络等产业,促进软件产业向服务化、网络化、平台化转型,构建以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为重点的信息服务业体系。鼓励骨干企业牵头建设联合研发中心,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制约互联网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加快软硬融合与品牌培育,研发创新一批能够成为互联网新入口的智能硬件,包括自主安全可控服务器、智能终端、可穿戴设备、智能汽车、智能家居设备、工业机器人等。密切跟踪并积极研发虚拟增强现实、人工智能、全息影像、3D打印等技术。(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十一)培育壮大互联网服务业。充分整合我省软件和互联网领域的资源,在电子商务与移动支付、即时通讯与社交、搜索引擎与定位服务、网络与手机游戏等领域,培育若干有特色的互联网产品及服务。支持培育一批为传统行业提供专业服务的互联网服务商,为传统企业量身定制个性化的互联网解决方案,并提供咨询、设计、数据分析挖掘、流程优化、运营管理等服务。(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四、鼓励创新创业
(十二)降低创业门槛。互联网企业登记注册可实行“先照后证”。支持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资产出资形式设立互联网企业。简化互联网企业住所登记手续,允许使用自有或租用的住宅或集中办公区域作为住所(经营场所)办理工商登记。(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知识产权局)
(十三)鼓励大众创业。建设省级互联网融合创新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投资、技术、人才、孵化等服务。建立健全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机构,鼓励和辅导大学生创业。举办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对在江苏落地注册企业的获奖项目,省级相关专项资金给予资助。(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宣传部)
(十四)支持万众创新。全省重点建设40个省级互联网众创园,支持发展“创新工场”、“创业咖啡”等各种形式的众创空间。支持举办互联网学术会议、发展论坛、创新沙龙、创业大讲堂等多层次、多形式、多受众的创新创业活动,为创业者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宣传部,各市人民政府)
五、促进产业集聚
(十五)建设特色园区。全省重点规划建设10个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园,20个省级互联网产业园,30个电子商务示范基地,鼓励园区建立政府配套的担保机构和担保基金。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对园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培育等给予重点支持;各市在建设用地、用电等方面给予保障。(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各市人民政府)
(十六)完善公共服务。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无偿资助、奖励等方式,支持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和机构建设。鼓励各地政府对互联网创业企业所需工作场所、人才公寓以及云计算中心、数据中心等公共资源给予政策支持。(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各市人民政府)
六、培育龙头企业
(十七)推进并购重组。灵活应用创业投资基金支持企业并购省外互联网企业。按规定落实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税收优惠政策,涉及存量土地、房产转让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变更权属,经批准后可免收相关行政规费。(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十八)鼓励跨界做强。培育一批典型的互联网跨界企业,推广融合发展经验。对首次入围全国互联网百强企业或全国软件百强的服务型企业(不重复计算),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给予企业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
七、扩大市场拉动
(十九)促进信息消费。全面贯彻《省政府关于促进信息消费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3]168号),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助、股权投资、绩效奖励等多种方式,深入推动信息消费业态和模式创新、重大信息消费平台、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下乡惠民等工程建设。(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省财政厅、省通信管理局)
(二十)增加政府采购。加快制定并落实政府部门采购互联网企业的相关产品和信息服务的政策。普遍推行基于云计算和公共服务平台的信息服务外包,大幅减少政府和企业自建数据中心,减少自建应用系统。(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
八、强化人才支撑
(二十一)引进优秀人才。各级政府不拘一格加大对互联网紧缺人才的引进。对“省互联网双创团队”省财政一次性给予整个团队300-800万元经费资助,对团队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给予优先立项支持,对团队核心成员家属就业、子女入学、落户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人民政府)
(二十二)培养领军人才。省财政对江苏软件产业人才发展基金会、“育鹰计划”、创业训练营等领军人才培训载体和活动给予资金支持。(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九、加大财税金融支持
(二十三)落实财税政策。支持互联网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双软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2017年12月31日前,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互联网企业,享受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责任单位: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
(二十四)专项聚焦支持。省有关产业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均要向互联网领域倾斜支持。调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方向,对互联网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给予奖补,支持产业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网络运营补助以及引进优秀人才等。在省工业和信息产业投资基金中安排20亿元支持互联网经济发展。运用财政补贴、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多种方式鼓励吸引各类私募基金和风投资金投资互联网企业。各地应结合实际,有重点地支持互联网经济发展。(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省金融办、省科技厅,各市人民政府)
(二十五)加强金融扶持。运用银行专项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支持轻资产互联网企业信用贷款。省属担保(再担保)公司每年对互联网企业切块不少于2亿元的担保信用额度,且担保费用不高于1.5%。鼓励企业通过贷款、私募债券、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等多种方式融资。允许列入试点银行“名单制”管理的互联网小微企业部分转贷,降低续贷成本。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互联网企业,省财政可给予每家3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金融办、人行南京分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十、优化发展环境
(二十六)提升网络基础。加大投资力度,全面构建“宽带、融合、泛在、安全”的信息网络体系。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鼓励市场竞争,进一步降低信息网络资费,提升信息服务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大力实施工业信息基础设施“企企通”工程,满足企业高带宽专线服务需求。(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通信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二十七)构建诚信体系。加强网络信用体系和可信交易保障环境建设,健全电子认证服务。规范信用信息的公开和使用,鼓励符合条件的信用服务机构开发信用产品,提供信用评估服务。依法加强对信息服务、网络交易行为、产品及服务质量等监管,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严厉打击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并将侵权、假冒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委网信办、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版权局)
(二十八)营造文化氛围。组织评选年度互联网风云企业和风云人物等,并对入选团队和个人予以表彰。省级主要媒体开辟互联网经济宣传专栏,定期报道先进,树立典型,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互联网文化氛围。(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委网信办、省文化厅)
(二十九)保障信息安全。培育信息安全品牌和骨干企业,加强自主可控安全产品的推广应用。健全完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实现互联网数据资源的安全存储与灾难备份,加快网络安全保障基础设施智能化和全覆盖。建立网络安全监控预警、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推动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保护和安全保密检查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