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国家低碳城(镇)试点工作的通知》,授予无锡中瑞低碳生态城等8家单位为首批国家低碳城(镇)试点。日前,国家低碳城(镇)试点无锡中瑞低碳生态城建设实施方案获国家发改委批复,试点期为2016至2018年。国家发改委要求,试点城(镇)要进一步核实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明确未来三年低碳发展量化指标,统筹考虑当地人口、经济、资源禀赋以及生态区位特征,发挥比较优势,认真做好方案组织落实,确保实现各项目标任务。试点城(镇)所在地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支持力度,在
资金、政策、项目等方面给予倾斜,探索创新规划、建设与管理模式,为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的政策
环境。
无锡市发展改革委将加强指导和协调,积极会同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努力探索低碳城镇试点建设中创新规划、建设与管理模式,及时总结交流试点经验,扎实稳妥推进试点工作。到2018年,力争低碳产业实现产值770亿元,吸引就业人口30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人均GDP达到13.8万元。到2018年,单位GDP碳排放强度低于0.25吨/万元,人均碳排放强度低于2.00吨/人。新建建筑绿建比例100%,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比例60%。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8%。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70%,慢行交通出行分担率4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50%,湿地及水系占比15%,努力探索出一种具有无锡特色的国家低碳城镇建设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