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在批复中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战略和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按照联动开发、开放开发、创新开发、统筹开发、可持续开发的原则,统筹海洋经济与陆域经济、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经济建设与体制创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实施陆海互动、江海联动,推进港口、产业、城市一体化发展,努力把示范区建成“长江经济带北翼桥头堡、江海联动现代物流集聚区、江海产业联动发展先导区、陆海统筹综合配套改革先行区”。省政府决定,在省级层面建立协调机制,省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示范区开发建设的支持和指导,在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省发改委牵头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工作;南通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实施意见,按照《方案》确定的发展定位和工作重点,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积极探索示范区开发建设新模式,努力开辟江海联动合作、陆海统筹改革和海洋经济发展新路径。
《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总体方案》从发展背景、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组织实施五个方面,对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建设进行了全方位规划和设计,是操作实施的蓝图和总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