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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同意设立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5-08-13 11:07:36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的“推进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要求,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同意设立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的复函(发改地区[2015]459号)精神,521,江苏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南通市人民政府,同意在南通市通州湾设立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并原则同意《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总体方案》。这标志着通州湾开发建设正式上升到国家和省级战略层面,为南通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深化沿海开发、江海联动、陆海统筹增添了又一个重大平台和战略支点。

  省政府在批复中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战略和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按照联动开发、开放开发、创新开发、统筹开发、可持续开发的原则,统筹海洋经济与陆域经济、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经济建设与体制创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实施陆海互动、江海联动,推进港口、产业、城市一体化发展,努力把示范区建成“长江经济带北翼桥头堡、江海联动现代物流集聚区、江海产业联动发展先导区、陆海统筹综合配套改革先行区”。省政府决定,在省级层面建立协调机制,省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示范区开发建设的支持和指导,在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省发改委牵头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工作;南通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实施意见,按照《方案》确定的发展定位和工作重点,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积极探索示范区开发建设新模式,努力开辟江海联动合作、陆海统筹改革和海洋经济发展新路径。

  《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总体方案》从发展背景、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组织实施五个方面,对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建设进行了全方位规划和设计,是操作实施的蓝图和总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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