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现状与形势
(一)“十二五”主要成就。“十二五”期间,全省气象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得到较大提升,为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人民福祉安康作出了应有贡献。
1.气象防灾减灾和公共服务成效明显。省、市、县气象灾害防御体系继续完善,基本实现了观测、预报和服务到镇,灾害防御规划到县、组织机构到乡、气象信息员到村,建立了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发布渠道村镇覆盖,“为农服务”两个体系建设初见成效。基本建立省、市、县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服务方式进一步丰富,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开展了“全媒体”气象服务,“江苏气象”位居全国气象微博前列,“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获省第四批优质服务品牌称号。交通、海洋、环境、能源、旅游、大型工程建设等专业专项气象服务持续深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与指挥能力进一步增强,在农业增雨抗旱、太湖蓝藻防控及生态环境改善中发挥重要作用。圆满完成亚青会、南京青奥会和国家公祭日等重大活动气象保障任务。全省因气象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占GDP比率较“十一五”降低39.3%。全省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从2011年的84.6%提升至2015年的86.8%。
2.基础业务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气象监测能力进一步提高。陆地自动气象观测站距从15公里加密到7公里,新建多普勒天气雷达3部、风廓线雷达13部、微波辐射计3部、三维雷电观测站16个、土壤水分自动站83个、大气成分观测站19个以及边界层梯度风观测站1个。地面气象数据的传输时效从10分钟提高到2分钟。集约化的统一基础数据环境基本建成。构建了精细化预报体系,建立了省、市、县一体化预报业务平台。24小时晴雨预报、最高最低气温预报准确率达90%,突发灾害预警提前到20分钟。
3.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科技创新主体、载体和机制建设持续加强,基本形成开放合作支撑业务发展的科技创新体制。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1项、省部级气象科研项目34项,其中6项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公路交通高影响天气监测、预警和服务技术研究及应用”“江苏省强对流天气短时临近集成预报预警技术”等一批科技成果集成于全省一体化业务平台,提升了业务服务能力,为精细化预报和环境气象等业务形成了有力支撑。
4.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坚持数量、质量和结构三个目标统筹,加强多层次、递进式人才培养,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形成由领军人才、技术骨干、青年新秀、新入职人员组成的衔接有序、梯次配备的人才队伍结构。新增中国气象局“双百计划”3人、中国气象局青年英才2人、中国气象局创新团队成员2人、省政府“333”人才培养工程5人、博士研究生26人、正研级专家10人。45岁以下正处级领导干部占29%,39.4%的处级干部学历达到硕士以上。
5.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12〕94号)发布,省部合作共建机制确立,气象现代化建设进程监测评估机制建立。气象业务科技体制改革、气象服务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气象法制体系不断健全,《江苏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江苏省气象灾害评估管理办法》《江苏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发布施行。气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省、市、县三级气象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布施行。基层气象台站面貌改善,建成一批具有江苏气象科技特色、彰显地域文化内涵的一流气象台站。气象部门党的建设和气象文化建设成效显著,坚持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全面落实,风险防控体系不断完善。
(二)“十三五”面临形势。
1.“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对气象工作提出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底视察江苏时,要求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这是江苏“十三五”发展的总命题总纲领,也是江苏气象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建设新江苏”保驾护航,要求不断健全气象防灾减灾体系,不断提升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不断提高气象服务水平。生态文明建设在科学开发和合理利用气候资源、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等方面对气象保障服务提出了新要求。“智慧江苏”建设在智慧城市群、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方面,对基本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气象服务均等化和气象服务供给侧改革提出了新要求。海洋强省战略对建立健全海洋气象业务系统,提升海洋气象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等。
2.建设更高水平的气象现代化的新要求。《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和《全国气象现代化发展纲要(2015-2030年)》明确到2020年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奋斗目标。中国气象局明确要求江苏要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经过“十二五”建设,我省气象现代化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基础设施、基本条件已具有相当水平,然而推进更高质量、更高水平、更可持续的气象现代化,需要进一步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创新动力、厚植发展优势,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协同推进、提质增效。
3.全面深化气象改革的新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决策,全面深化气象改革是气象部门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战略举措的主动作为,也是继续推进气象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全国发展探路”是中央对江苏的一贯要求,亟需通过全面深化改革,从体制机制上破解制约气象事业科学发展和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的束缚,缓解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带来的严峻压力,解决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动力不足问题,加快形成有利于气象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体制机制。
(三)存在的薄弱环节。面对国际国内气象科技竞争、服务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和“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要求,江苏气象发展仍然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
1.预报和服务能力有待提升。天气预报精细化水平和准确率与公众及各行业的期望还有差距。个性化公众服务产品还不够丰富,基于影响的预报和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业务还在探索阶段,决策服务手段和方式还难以满足跟进滚动式的决策指挥保障需求,气象服务信息化水平不高。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体系仍需完善。网格化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仍处于试点阶段,气象服务城乡一体化与社会需求仍有差距。为农服务“两个体系”能力建设以及大气污染防治、人工影响天气等生态文明服务能力有待提高,海洋、交通、能源等专业专项服务能力亟待加强。
2.科技引领和创新驱动能力有待加强。相对事业发展的需求,气象科技创新能力及人才储备不足,对现代气象业务支撑保障能力不够的现象仍然存在,现代气象业务体系、科技创新体系和人才体系建设之间的整体协调有待进一步加强。江苏气象科技区位优势尚未充分发挥,与在宁气象高校以及气象相关实体机构之间的产学研协同创新和自主创新能力有待提高。与国内外气象科研机构之间的开放合作有待进一步深入。科研管理和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机制仍需完善。
3.综合观测能力和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河湖海面气象监测存在盲区,垂直探测能力不足,生态环境监测处于起步阶段,一些气象要素尚未实现自动观测,观测装备保障能力有待加强。仍有少数台站基础设施落后,部分台站探测环境面临恶化。信息化集约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扁平化信息流程仍不完善,数据质量和数据价值亟需挖掘,信息资源共享服务能力有待提高。
4.依法履职和科学管理能力仍显不足。重事前审批、轻事中事后监管的现象仍然存在,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公共服务和管理职能的能力有待提高。社会力量参与气象服务活力不足,气象服务市场监管力度不够。统筹部门、市场、社会力量共同推动气象发展格局尚未完全形成,气象发展还存在区域不平衡现象。气象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不清晰,双重计划体制和相应的财务渠道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牢牢把握气象是公益性事业的方向、基础性事业的定位、先导性事业的要求和科技型事业的性质,以创新驱动、提质增效为主线,以精细化预报为核心,以信息化为抓手,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大力发展智慧气象,建设全国领先、满足江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现代气象业务服务体系,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和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一流气象保障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把科技创新作为推进气象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坚持科技引领,突出创新驱动,依靠科技和人才,努力在关键科学领域及核心业务技术方面实现新突破。
坚持深化改革、协调发展。充分考虑环境、条件和形势,注重系统、领域、区域、环节间的有机联系和内在统一,建立系统思维和整体意识,补齐发展短板,拓展发展空,增强发展后劲,推动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集约高效、绿色发展。紧密围绕广大人民群众对蓝天绿水的期望,注重部门间统筹集约,在气象服务中关注热点、突出重点,更加重视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服务和保障,更加注重气象现代化建设中人与自然的和谐。
坚持紧贴需求、开放发展。把气象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推动基本公共气象服务社会均等化,推进军地融合,实现气象资源和产品共享共用,大力提升气象公共产品供给能力。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把气象发展列入各级人民政府议事日程,在组织领导、规划引领、资金投入、制度创新等方面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公众参与,引导全民共建共享,形成促进气象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结构完善、布局科学、功能先进,满足江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国家气象事业发展要求的现代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体系、现代气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气象科技创新和人才体系和现代气象管理体系,形成体系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体制机制,气象业务现代化、气象服务社会化和气象工作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气象现代化建设水平全国领先。
——基础业务能力继续提高。建成布局科学、技术先进、功能完善、自动化程度高、运行可靠的气象综合观测系统,观测业务基本自动化。建成部门主导、行业协作、社会参与的观测与保障体系。建立较为完善的“无缝隙、精准化、智慧型”的气象要素和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体系。气候预测客观化和影响评估定量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建成省-市-县高速网络,建成面向民生的气象数据和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立适应云计算发展需求的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形成统筹、集约、高效的气象信息化业务体系。
——公共气象服务智慧高效。“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气象灾害防御体系逐步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应急联动机制得到有效落实,气象预警信息基本实现全覆盖。保基本促公平的城乡一体化公共气象服务更为高效,重大活动和重大突发事件气象保障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智慧气象得到长足发展。开放、多元、有序的气象服务格局初步形成,市场机制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公共气象服务和气象防灾减灾效益显著提高,公众满意度稳定提升。
——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能力明显提升。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决策支撑能力、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监测预警与应急联动能力显著增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业务初步建立,气候服务系统进一步完善。开展城市气候变化影响和脆弱性评估。参与大气环境、水环境等生态环境治理的能力不断提高,云水资源利用能力显著增强,保障江苏绿色发展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发展环境与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气象法规、规章及制度体系更加完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有效落实,行政审批更加高效、规范,依法管理水平明显增强。公共财政保障机制更加健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全面落实,预算管理体系更加规范。部门党建水平进一步提高。文明创建和气象文化建设内涵不断丰富。气象科技创新主体、载体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驱动现代气象业务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人才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的引进、培养和激励机制更加健全。
三、主要任务
“十三五”时期,气象工作要围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突出气象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两个能力”,提升气象公共服务水平。健全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两个体系”,发挥气象为农服务功能。抓住科技和人才“两个关键”,强化气象发展支撑,不断提升气象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强富美高”新江苏的能力和水平。
(一)创新发展,提质增效,形成强劲动力。落实创新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气象科技创新、业务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擎的气象业务科技体制。
1.强化预报预测能力。完善无缝隙集约化预报业务体系。完善从分钟到月的无缝隙精细化预报预测产品链。“强化两端,提高中间”,加强短时临近预警和延伸期预报业务,提升灾害性天气中短期预报能力,完善环境、海洋、水文气象预报,大力发展基于影响的预报和风险预警业务。开展0-2小时逐10分钟、2-24小时逐小时、24-72小时逐3小时、空间分辨率1公里的气象要素格点预报和突发灾害性天气落区与格点预报,开展3-7天逐6小时、7-10天逐12小时、空间分辨率5公里的气象要素格点/站点预报,建立10-30天逐日更新的精细到县的延伸期重要天气过程预报预测业务,完善气象灾害监测评估指标,强化灾害发生发展的定量化监测评估。发展月、季主要极端气候事件定量化和概率预测业务。加强省、市、县气象灾害实时监测和临近预警业务,开展龙卷、冰雹等强对流天气预警试验业务。加快建设县级综合气象业务,构建实时更新、同步共享、预报协同的业务流程。
发展客观化精准化预报技术体系。发展以多源资料融合分析技术、高分辨率数值模式及客观释用技术为核心,以大数据、云计算技术为支撑的客观化精准化预报预测技术体系。发展海量资料快速融合分析技术,完善基于雷达、卫星、地面和探空观测资料融合分析的强对流天气自动识别和追踪分析及外推预报技术,发展基于高分辨率数值模式的强对流天气概率预报和集合预报应用技术,推动短时灾害性天气概率预报业务。研发基于多源海量资料的灾害性天气中短期识别技术。研发基于模式气候和再分析资料的极端天气预报技术,发展异常性、转折性高影响天气的识别技术。发展基于要素关联及时空约束的人工交互订正技术、基于关键点人工订正和数值预报格点产品融合的插值分析技术、精细气象要素格点预报与灾害性天气落区预报融合技术。研发格点-站点预报转换技术和预报服务产品智能转换引擎。研发基于联合概率预报方法的中期延伸期典型灾害性天气概率预报技术。研发影响预报与风险预警技术。研发精细化预报检验技术。
推进智能化众创型业务系统建设。发展开放型平台,建立基础数据、工具等资源,完善激励措施,鼓励部门内各级业务科技人员以及社会科技资源投入创新开发,围绕天气监测分析、短临预报预警、中短期预报以及省、市、县一体化预警预报等业务,建设发展云化部署、开放共享的省、市、县天气预报业务一体化系统。实现多级协同监测、预警和无缝隙预报制作,形成可视化的业务流程以及插件式的预报算法智能工具箱。建立基于CIPAS系统的气候监测预测平台,建设应对气候变化决策服务支撑系统和智能化的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系统。建立开放式网络众创平台,面向业务需求,贡献微创意,共享微应用,繁荣众创生态。
2.提升业务基础支撑能力。发展以物联网为基础的智能化观测体系。构建天空地一体、实现“一网多用”的综合气象观测网,推进国家站网的全要素自动化观测,填补河湖海面观测“盲区”,强化大气环境、生态气象等专业观测网,共享共建长江口立体交通、连云港“一带一路”交汇点核心区建设等专项气象保障观测网。推进观测标准化、装备智能化和手段综合化,提升智能观测能力和观测业务的信息化水平。完善观测业务运行机制,提升业务稳定运行能力和保障能力。加强计量检定能力建设,实现观测业务运行集约化。加强观测数据质量控制业务,提升数据质量和应用水平,完善观测产品加工制作业务,提升遥感数据综合应用能力,建立观测数据质量与应用评价制度。
推进信息新技术在气象领域应用。全面实施“互联网+”战略,加强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应用,优化升级气象通信网络,深化信息技术在气象业务、服务、管理各环节的应用,促进流程再造和模式转型,形成业务和服务“云+端”模式,加快气象业务数字化和系统智能化改造,推广基础资源集约化、业务系统智能化、服务产品精准化的新型业务模式。深入对接气象信息化工程,构建统管共用、普惠众创的新一代气象信息系统,为发展“智慧气象”提供支撑。
3.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强化气象科技创新主体。优化气象科技发展布局,加强创新主体建设,明确各单位的主要发展方向,形成科技引领和驱动业务发展的应用性科研格局。加大引智力度,吸引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社会企业等融入气象科技发展,开展协同合作。
丰富气象科技创新载体。以南京大气科学联合研究中心(NJCAR)为载体,引导南京气象高校优势资源开展协同攻关,围绕核心业务需求,建立核心任务为导向、科研业务紧密结合的创新团队。提升实验室、实验基地和业务应用示范中心建设水平,争创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完善气象科技创新机制。强化科研立项、资金管理、绩效考核等机制建设,改革科技成果评价制度、科研工作激励机制、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立稳定的科研经费投入机制。建立业务应用贡献率等指标,开展成果中试和业务准入评估,促进成果业务转化。
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完善更加灵活开放的引才用才机制,加大柔性人才工作力度。推进人才分类评价,突出业绩和实际贡献。建立与人才贡献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完善收入分配激励办法和人才荣誉、奖励制度。建立稳定持续的人才投入增长机制,人才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协调发展,补齐短板,增强发展后劲。落实协调发展理念,坚持统筹发展气象事业,注重各系统、各领域、各区域、各环节间的有机联系和内在统一,促进省市县层级间、苏南苏中苏北区域间、观测和预报服务领域间以及部门内外间的同步有序发展。
1.统筹气象各领域协调发展。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各项气象改革发展重点任务,理顺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的体制机制,打通禁锢封闭的壁垒,优化分工、完善布局、调整结构、整合资源,实现气象服务、预报、观测、管理等各领域的集约高效和协调发展。
2.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统筹协调苏南、苏中和苏北气象事业发展。加快推进苏南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完善协同机制,提高苏中、苏北气象现代化水平。鼓励个性化特色气象服务能力建设,实现全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促进层级间协调发展。着力强化对基层特别是经济发展薄弱地区气象事业发展的支持,提高基层综合实力和发展能力,夯实基层发展基础。加大对苏北基层的扶持,基本完成经济发展薄弱地区基层台站基础设施改善。完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
4.推动气象软硬实力协调发展。重视气象法制、标准、科学素养和文化等气象软实力提升,统筹推进气象软实力与硬实力的协调发展。加强气象法律法规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气象行政职能。依法规范全社会的气象活动,提高气象普法实效,推动全社会树立气象法治意识。推进气象标准化工作,积极参与制修订气象业务、服务和管理标准,强化标准执行。
(三)绿色发展,适应需求,服务生态文明。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紧密围绕广大人民群众对蓝天绿水和安全福祉的期望,关注热点、突出重点,进一步做好生态文明建设、“蓝天绿水”工程等方面的服务和保障。
1.提升大气环境业务服务能力。 服务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高大气环境气象监测、预报和评估能力。研发和改进大气重污染及雾-霾天气的预报技术方法。完善空气质量预报、重污染天气预警及产品制作发布综合业务服务系统。提高雾-霾预报、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空气质量预报水平,开展光化学烟雾(臭氧)预报。加强突发大气污染事件应急保障能力,强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2.提高生态环境气象保障能力。服务江苏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建立以城镇化气候效应、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等为重点的气候质量监测评估,推进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风险评估。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生态气象观测布局,提升生态环境气象监测能力,加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生态安全事件的气象预警。加强太湖蓝藻水华影响评估,建立量化预警指标,建立效益评估和反馈机制。开展热岛效应、海绵城市建设等评估和保障服务。
3.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作用。做好区域气候变化的监测、检测与预测预估,加强对温室气体、气溶胶等大气成分的监测分析,加强资料共享,加强温室气体浓度观测能力建设。开展气候变化对农业生产力布局、种植结构、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气候资源的利弊影响分析与预评估。加强重大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
4.提高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保障能力。开展精细化气候区划。加强风能、太阳能资源的多层次普查和经济开发潜力评估。研发风功率、光伏功率等气候资源预报技术。开展空中云水资源评估与开发,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和指挥系统,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保障能力。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设施的标准化改造,开展作业装备监控和物联网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安全作业技术水平。
(四)开放发展,探索机制,发挥区位优势。落实开放发展理念,探索建立有利于气象事业发展的开放合作体制机制,统筹使用好部门内外、省内外和国内外的优势资源,坚持引智与引技并举、走出去与引进来并重,在扩大开放中增创发展新优势。
1.融入全省开放发展新布局。主动服务全省战略需求,以开放姿态参与保障服务“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进一步加强与环保、海洋和交通等部门合作,加强区域环境气象预报预警和应急联动,强化沿海发展战略保障,服务长江口立体交通等建设,推进长江经济带协同发展气象保障服务的机制创新。
2.推进气象资源融合发展。发挥江苏气象科技与人才区位优势,合理配置行业资源,完善跨部门的互动合作机制。引导和激励国内外优势资源参与气象重大核心任务协同攻关。健全科研与业务深度融合机制,促进部门间的有效互动,强化知识流动、人才培养、科技和信息资源共享,推动跨部门跨行业融合发展。
3.推动智慧气象融入智慧江苏建设。实施“互联网+气象”,将气象业务服务按互联网的组织形态和特征进行改造优化,以信息化为基础,满足不同用户需求,加快构建和发展智慧气象。建立观测智能、预报精准、服务高效、管理科学的发展模式。进一步推进与相关部门、市县政府、高校、组织和团体等之间多种形式的联合,在智慧江苏建设中充分发挥智慧气象的作用。
4.构建开放的气象服务体系。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引导和培育商业化气象服务市场,实现气象服务多元化、个性化发展。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提高气象服务的社会经济效益。深化气象服务体制改革,构建开放多元有序的新型气象服务体系。深化防雷减灾体制改革,形成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五)共享发展,面向民生,提供优质服务。落实共享发展理念,着力推动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大力提升公共气象服务产品供给能力,使公众共享气象现代化发展成果。
1.推进基本公共气象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完善公共气象服务供给方式。强化政府主导,将气象服务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发挥气象事业单位主体作用,建成适应需求、快速响应、集约高效的新型公共气象服务业务体系。推进气象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培育和规范气象服务市场,激发气象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以及公众参与公共气象服务的活力。
推进城乡一体化公共气象服务。提高城市防灾减灾精细化气象服务水平,将气象服务纳入城乡“网格化”管理平台。提高城市防御内涝、雷电、强风、高温等气象灾害的能力。完善城市“生命线”和重大活动气象服务管理运行机制。深化气象为农服务“两个体系”建设,适应现代农业和新型农业发展需求,开展精细化、个性化、“直通式”气象服务。制定农业气象灾害预警标准和灾情调查规范,开展重大农业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影响评估,建立农业气象灾害早期预警与防范应对的联动机制。
增强公民气象科学素养。加强和改进气象科普工作,提高公众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和意识水平。广泛借助社会资源提高气象科学知识社会普及程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志愿观测活动和防灾减灾科普等工作。
2.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完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突出“政府主导、资源融合、科技支撑、依法运行”的气象防灾减灾模式建设。健全基层气象防灾减灾组织管理体系。推动气象防灾减灾融入地方公共服务和综合治理体系,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府绩效考核和公共财政预算。推动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标准化,引导社会和公众依法参与气象灾害防御,保障气象防灾减灾长效发展。
提升气象灾害预警与响应能力。建全省、市、县部门联动、上下衔接、管理规范的公共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充分利用各种新技术、新方法和社会资源,提升气象灾害等重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的效率,实现预警信息接收广覆盖。建立以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应急联动响应机制。
强化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建立规范的气象灾害风险管理体系。加强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开展分灾种、精细化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建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预警业务,推进从灾害性天气预报向气象灾害风险预警转变。加强台风、暴雨洪涝、干旱等主要气象灾害的定量化评估。提升金融保险气象服务能力,开展保险气象指数和气象类巨灾保险服务。
3.强化基础资源共享共建共用。加强数据资源整合与开放共享。完善信息资源开放机制,建设面向民生的公共气象数据资源池,建立气象与相关部门、企业间数据互助共享协作体制机制,满足跨行业的数据融合与综合分析及信息服务需求。推进军民一体化气象保障能力建设。
四、重点工程
围绕服务“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需求,积极推进五个重点工程建设,匡算投资15.47亿元。
(一)精细化气象预报工程。以重点开展无缝隙、精细化、智慧型天气气候预报预测为目标,完善观测和保障系统建设,研发资料融合、灾害性天气及次生灾害预报预警技术,建设完善智能化一体化预报业务平台。
气象观测与保障系统。建设国家级地面全要素自动观测站,升级全省区域气象观测站网,建设海洋、环境、交通等专业气象观测网。推进常规高空观测自动化,实现风廓线雷达、激光雷达、微波辐射计组网观测以及雷电的高精度观测。实施多普勒天气雷达双偏振改造。建设运行监控、故障维修、计量检定和智能仓储等系统。
多源资料融合分析平台。基于雷达、卫星、GPS/MET、微波辐射计等多源监测资料,建立实时融合自动分析、智能预警平台,支撑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触发环境的中尺度特征分析,开展大气三维结构数字化实时分析。
精细化预报智能融合系统。解决不同模式、不同方法在不同时效、不同地域、不同条件下客观精细预报能力差异所致的预报一致性问题,开展检验评估与集成融合技术研究,构建兼有气象要素和灾害性天气的无缝隙精细化预报智能融合系统。
灾害性天气智能预报系统。针对暴雨、强对流、大雾、大风等灾害性、高影响天气,综合运用、发展各类数值预报和集合预报集成释用技术,开发高分辨率格点化的灾害性、高影响天气分类强度预报和概率预报系统。建设完善突发强天气追踪预警系统。
大气污染预报系统。针对雾霾、大气重污染、光化学污染等大气环境污染事件,结合近地层和边界层实时观测资料,运用各类环境数值预报技术,研发雾霾、大气重污染和光化学污染智能预报系统。
气象次生灾害预报系统。针对灾害性、高影响天气引发的洪涝、城市积涝、农业病虫害、地质灾害、森林火险等次生气象灾害,研制量化预报预警系统,提升防灾减灾决策能力。
天气气候事件预测诊断系统。改进动力释用和低频方法,构建完整的11-30天延伸期逐日预报和过程预报业务体系,研发延伸期精细预报业务平台。针对连阴雨、洪涝、高温干旱等,建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及其引发的重大气象灾害共享数据库和指标体系,以短期气候预测模式为基础,建立天气气候事件预测诊断系统。
智能化一体化业务平台。基于各专业专项预报系统及信息,完善省市县一体化的新一代智能化预报业务平台,实现大数据快速应用、产品多维展示、格点站点编辑、落区与格点站点相互反演、格点与文字产品智能转换。建设与一体化预报业务平台紧密衔接的一体化气象观测平台和一体化服务平台。
(二)气象大数据中心建设工程。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有效利用社会资源,提高数据质量、完善数据标准、改进数据管理、加强信息安全、扩大信息开放共享,积极推进大数据中心基础网络、业务平台和安全保障等配套设施建设,实现信息基础资源、数据资源、业务系统平台及支撑保障体系的集约化、标准化发展。
气象高速专网系统。以专网提速和结构优化为重点,加快构建高速、融合、安全、泛在的气象高速网络。推进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实现互联网信息源高速接入,启动重要路由的备份建设,提升网络承载能力和安全水平。
省气象大数据中心。建设大数据中心基础网络、业务平台和安全保障等配套设施。建设向面向民生、面向业务和面向管理的综合信息管理和服务平台。推广“云+端”应用模式,推进各类业务系统的云化改造,开展云视频系统建设,统筹规划业务终端能力建设,实现业务运行的集约化和精细化管理。
信息安全保障系统。完善全省网络安全管理平台。建立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评测、风险评估等制度,建设全省统一的身份论证和安全认证体系,提供统一安全认证服务。推进信息系统准入和安全分区分级保护体系建设,提升信息网络、门户网站等安全防范水平。建成气象数据应急备份中心。
(三)智慧气象服务工程。以大数据技术应用为基础,综合运用互联网、云计算、GIS、智慧终端等新技术,建立面向社会需求、双向互动、智慧化气象服务系统。
智能产品加工系统。对接气象监测预报业务平台,完善气象服务资源库,研发基于物联网应用的气象感知与触发系统。建设智能化、精细化、可视化、网格化、标准化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加工及显示平台。建设全高清演播和气象数据可视化制作系统,完善中国气象频道江苏本地化高清插播工作,建设新媒体气象演播、直播平台。建设省市县气象服务产品实时共享平台。建设农业、海洋、交通、旅游、环境等行业用户和智慧城市管理系统无缝对接交互式专业专项气象服务产品加工与分发一体化平台。
气象灾害评估与风险管理系统。完善灾情收集系统,开展全省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建设气象灾害数据库。建设高温、暴雨洪涝、城市内涝等重大气象灾害评估系统,开发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平台。增强重大农业气象灾害动态监测影响评估与预警业务能力,完善大气污染风险动态评估与气象预警平台。开展防雷重点区域的雷击风险评估,建立服务效益评估系统和反馈机制。
智慧气象服务系统。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和新媒体手段,建设交互式、智能化省、市、县一体化决策气象服务系统,研发应对气候变化决策服务支撑平台。建设省、市、县一体化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集预警信息发布、应急救援指挥、应急资源调配为一体的突发事件应急支撑系统,不断提高各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的能力和水平。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省、市、县三级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气象灾害防御综合智能管理平台,实现基于位置的气象灾害防御日常管理与灾害防御责任人、气象信息员、志愿者智能交互功能。建设基于用户位置和用户需求的精细化服务发布与监控平台,形成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和自媒体气象信息服务集群,集约整合智能手机气象服务客户端,开展网络气象影视服务。建设智能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及安全管理体系。开展服务于海绵城市建设的气象基础性应用研究和城市内涝风险预报预警业务。完善应急气象服务业务与管理系统。建设气象依法行政综合监管平台。
(四)气象科技创新工程。充分发挥南京气象科技人才区位优势,优化资源配置,深化开放合作,以联合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为载体,实施适应气象现代化发展需求、支撑有力、产学研一体的气象科技创新工程。
南京大气科学联合研究中心(NJCAR)。建设与国内外高校科技资源深度融合的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业务发展和人才培养为一体的气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数据共享平台、中试基地、重点实验室、金坛野外科学试验基地、超算等科技基础设施,开展中尺度数值模式应用等研究,建立一流精细化无缝隙天气预报业务系统。
交通气象重点开放实验室。建设省部共建交通气象重点实验室,建立开放交流合作机制,完善公路交通气象服务,拓展到航运、铁路及城市综合交通等领域。研究交通气象灾害致灾机理、预警预报模型和服务技术,实现交通沿线精细化预报,建立气象与交通部门间无缝双向服务系统。开展无人机观测试验。
强对流天气重点实验室。开展冰雹、龙卷、雷电等多种强对流天气及过程区域协同野外观测试验,研究系统结构特征、发生发展与消亡机理,研发多源观测资料融合技术、强对流天气的自动监测识别技术。深入研究强对流潜势和分类强对流短期预报技术,升级实时同化分析系统,完善强对流天气监测预警平台。开展雷灾机理分析、防护技术实验仿真研究和防雷产品测试。开展防雷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推广。
气象科技众创平台。构造开放开源的气象科技众创平台,建立技术准入和退出、保护、应用机制。探索建立国内外气象专家众智贡献、创新发展的新模式。建设气象科技成果中试基地,组建中试团队,建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转化中试到推广应用的扁平化管理机制。
气象人才培养工程。完善“领军人才+创新团队”人才工作模式,通过“双聘”“双跨”“双建”,引才和引智并举,引进培养“高精尖缺”人才。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育计划、基层综合业务带头人培育计划、管理干部能力提升计划、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计划和人才国际交流培养计划,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五)探测环境保护与台站建设工程。统一规划、科学设计,依法强化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全力推进基层气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基础设施的支撑和保障能力,实现气象探测环境持续有效保护,基层气象台站资源利用更加节约、环境更加友好。
探测环境保护。全面完成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开展探测环境保护性征(租)地,协调做好相关的拆迁、补偿等工作。
气象台站迁建。对于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城市(镇)总体规划调整、气象探测环境已经遭受严重破坏或即将遭到重大破坏且无法采取补救措施的气象台站,以及基础设施功能落后、无法满足业务发展需求的局站,实施新(改、扩)建工程。
台站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按照标准化、智能化、一体化的要求,建设基层台站的场地环境监视、设备运行和通信网络监控等,升级改造安防、供电等辅助系统。建立覆盖全省的智能化台站管理系统,实现对运行环境和辅助设施的全程管理。
台站基础设施综合改造。对技术业务功能不全、业务结构布局不合理的基层气象台站,实施台站综合改造。组织开展老旧基层气象台站业务工作区的建筑围护结构和空调、采暖、照明等重点耗能系统的节能改造。推广应用高效照明产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规划任务。气象事业是基础性公益事业,公共气象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气象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气象事业发展规划作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纳入政府工作计划,完成规划所确定的主要公益性任务。
(二)健全法规体系,优化发展环境。完善与国家气象法规相衔接,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气象防灾减灾、趋利避害需要相适应的地方性气象法规和政策体系,健全与气象业务服务发展相适应的地方标准体系,强化气象行政管理体系和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气象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气象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
(三)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投资绩效。深化省部共建机制,落实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健全气象事业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建立公共气象服务指导性目录和气象事务支出动态清单,把气象事务支出纳入各级政府预算,继续按照中央与地方按1:1的原则共同落实气象建设投资。加强气象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确保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加大对苏北地区投资倾斜力度,推动全省气象事业协调发展。
(四)扩大开放合作,推进共建共享。继续加强和深化相关部门、行业、高校、科研业务机构、企业等的交流与合作,重点推进重大气象科技攻关、气象监测设施建设、提高气象科技创新能力等方面合作。建立和完善气象共建共享机制,努力动员全社会力量,充分运用公共资源,加快气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气象技术装备、预测预报科技水平。积极开展国际气象交流与合作,继续引进、消化和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气象科技创新能力和整体实力,为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