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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十三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7-16 14:10:34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全省海洋经济呈现总量提升、结构优化、动力增强的稳健发展态势,成为国民经济重要增长点,为“十三五”时期海洋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海洋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十二五”期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由“十一五”末的3551亿元增至6406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由8.6%提升至9.1%,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比重由9.0%提升至9.9%。其中,沿海三市南通、盐城、连云港海洋生产总值分别达到1684亿元、914亿元、642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十一五”末的25.3%、19.4%、27.0%提升至27.4%、21.7%、29.7%。
       海洋产业转型升级稳步推进。海洋产业结构更加优化,2015年全省海洋第一产业增加值288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3037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3081亿元,三次产业占比为4.5:47.4:48.1,海洋第三产业占比首次超过海洋第二产业。海洋工程装备产品数量和产值约占全国1/3,海洋船舶造船完工量、新船承接订单量和手持订单量等主要指标稳居全国首位;海上风电(潮间带和近岸海域风电)装机容量规模全国居首;海洋交通运输能力大幅提高,沿海沿江亿吨大港数、货物吞吐量均居全国第一。
       涉海园区载体建设取得突破。到2015年,全省涉海类园区超过30个,形成三个特色鲜明的区域带,沿海北部侧重发展港口物流、海洋渔业等产业;沿海中部做大做强海洋生物、海水淡化等产业;沿海南部和沿江重点打造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南通陆海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稳步推进,盐城大丰港城经济区、滨海港城经济区等涉海园区加速崛起,连云港徐圩新区、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等涉海经济园区快速成长。创建首批省级海洋经济创新示范园区,有力促进了海洋产业集聚发展。
       海洋基础设施功能更加健全。港口建设取得新进展,南通港洋口港区、启东港区获批一类开放口岸,洋口港区15万吨级、吕四港区10万吨级航道开工建设,洋口港区码头接卸LNG大型船舶超过100艘,通州湾港区2个5万吨级码头主体竣工。盐城“一港四区”加快建设,建成19个万吨级以上码头,响水港区一类口岸临时开放获得国家批准。连云港“一体两翼”组合大港基本形成,连云港港30万吨级深水航道一期工程顺利完工,徐圩港区、赣榆港区10万吨级航道建成通航,灌河港区5万吨级航道投入试运营。涉海交通体系日臻完善,海洋铁路、宁启铁路复线电气化改造建成通车,连盐、沪通铁路建设进展顺利,连淮扬镇、徐宿淮盐铁路开工建设。临海高等级公路建成通车,沿海地区“三纵五横”干线公路网络基本建成。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延伸到南通(天生港区)。沿海滩涂围垦开发步伐加快,完成滩涂匡围51万亩。
       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科技兴海基地和平台建设稳步推进,组建海洋装备和海洋生物两个产业技术合作联盟,成立江苏科技大学海洋装备研究院、江苏省新能源淡化海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淮海工学院海洋药物活性分子筛选重点实验室和海洋生物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等海洋科技研发平台和机构。2014年,江苏被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列入国家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省,重点支持的海洋工程锚泊系统超高强度R5系泊链、海洋工程装备高性能涂层材料、海洋水声仪器等研发及生产等项目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建立“海域-流域-控制区域”3级水污染控制体系,严格控制各类污染物排放。加大海州湾、灌河口、苏北浅滩等重点区域污染防治力度,入海污染物负荷有效削减,近海、远海海域环境状况总体良好。海洋环境监测机构实现沿海县级全覆盖,建成海洋立体观测网。加大海洋生态修复力度,建立海州湾、小洋口、海门蛎岈山等3个国家级海洋公园。
       海洋综合管理创新取得实效。制定出台《江苏省海洋产业发展指导目录》《江苏省国有渔业水域养殖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在全国率先建成省级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系统,并开展市级海洋生产总值核算。创新海域监管机制,在全国率先成立县级海域动态监管中心,并建成省、市、县三级联网运行的海域动态监管系统。加强海域海岛综合管理,“十二五”期间共确权用海1388宗、面积21.59万公顷。海域物权制度创新取得重大突破,省级层面海域“直通车”制度出台,实现海洋功能区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有效衔接。初步建成全省海洋观测网,海洋预警工作得到强化。开展“海盾”“碧海”等专项执法和清理取缔“绝户网”、打击涉渔“三无”船舶活动,有效维护了沿海开发与渔业生产秩序。
       (二)发展形势。
       “十三五”时期,江苏海洋经济发展既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也面临矛盾交织、风险增多的严峻挑战。
       从国际来看,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海洋生物、海洋可再生资源、海洋新材料等海洋科技创新蓬勃兴起,为江苏推进海洋科技创新、实现引领型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全球海洋经济版图深刻重构,发达经济体对全球海洋产业链的控制力减弱,新兴经济体加速向海洋价值链高端攀升,为江苏海洋产业迈向中高端带来了新契机。同时,全球经济贸易增长乏力,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推进设置更高标准的投资贸易规则,对江苏海洋产业招商引资、挖掘外需潜在动力形成压力。
       从国内来看,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建设海洋强国战略,国家“十三五”规划对建设海洋强国作出具体部署,“中国制造2025”行动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扩大内需同步推进,为培育海洋经济新引擎注入强大动力。同时,我国传统增长动力减弱,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劳动力、土地等要素成本大幅提升,海洋经济增长将更多依靠人力资本质量和技术进步,对保障海洋高端要素供给提出挑战。海洋经济区域竞争呈现新格局,沿海中心城市及城市群虹吸海洋高级要素、引领海洋经济发展的态势更为明显,但沿海中心城市仍处于培育过程中,集聚海洋高级要素能力较弱,后发劣势不容忽视。
       从我省来看,经过多年努力,制约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科技创新、港城建设等短板得到有效弥补,江苏发展海洋经济的潜在优势将进一步转化为现实发展优势。特别是“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长三角一体化、江苏沿海开发等多重国家战略实施,将在江苏全境特别是沿海、沿江两大海洋经济核心区产生政策叠加效应,为江苏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集聚海洋高端创新要素创造有利条件。同时,江苏海洋经济发展也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和挑战,主要是海洋经济规模总量偏小,产业质态相对落后;海洋港口布局相对分散,港产城一体化发展有待提升;海洋科技力量分散,创新短板亟待弥补;海洋生态环境压力较大,开发保护矛盾突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聚力创新、聚焦富民,主动适应并引领海洋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为重点,以海洋科技创新为支撑,以海洋产业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涉海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为保障,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打造创新引领、富有活力的全国海洋先进制造业基地、海洋科技创新及产业化高地、海洋产业开放合作示范区和海洋经济绿色发展先行区,拓展蓝色经济空间,初步建成海洋经济强省,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提供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陆海统筹,江海联动。主动融入国家重大战略,深化陆海统筹,促进江海联动,着力提升以沿海地带为纵轴、沿长江两岸为横轴的“L”型海洋经济带发展能级,优化海洋产业空间,推进港产城一体化发展,在形成海洋重大生产力布局上实现新突破。
       创新驱动,科技兴海。实施科技兴海战略,构建有利于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有效集聚创新资源,进一步强化创新在海洋经济发展中的主引擎作用,加快形成创新型现代海洋产业体系,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创新发展新路。
       集约开发,生态优先。编制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调整优化海洋经济布局,统筹协调海洋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生态之间的关系,实施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推动海洋经济由资源消耗型向循环利用型转变,实现海洋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互促互进。
       开放带动,合作共赢。积极参与国际和区域涉海领域合作,深度融入全球海洋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物流链,更好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全面扩大开放中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空间。
       共享发展,海洋惠民。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把民生需求作为海洋经济发展根本导向,扩大海洋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拓展海洋产业惠民渠道,提升海洋经济惠民水平。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海洋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位居全国前列,海洋经济在全省经济中的比重显著提高;海洋产业结构显著优化,海洋空间布局更加科学合理,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海洋科技进步贡献率显著提高,海洋科技创新体系逐步完善;海洋生态保护水平不断提高,海洋公共服务体系和海洋综合管理体制更加完善,初步建成海洋经济强省。
       海洋经济总量持续增长。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左右,海洋生产总值力争达到1万亿元(2015年价)左右,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0%左右。
       海洋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到2020年,海洋服务业增加值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3%左右,海洋新兴产业增加值占主要海洋产业增加值达到20%左右。
       海洋科技创新成效显著。海洋产业关键技术取得新突破,海洋研发经费支出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不低于2.8%,海洋科技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突破65%。
       海洋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近岸海域水质稳中趋好,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国家“水十条”近岸海域水质状况考核方案要求,大陆自然岸线基本保有率不低于35%,海洋保护区面积达到全省管辖海域面积11%。
       海洋综合管理日趋完善。涉海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健全,海洋综合管理体制机制更趋优化,海域、海岛、海岸带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海洋执法监管保障海洋开发能力进一步提升,全面建成平安海洋、和谐海洋。

       三、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
       坚持“陆海统筹、江海联动、集约开发、生态优先”的原则,综合发展基础、区位特征与资源禀赋,提升“一带”、培育“两轴”、做强“三核”,加快构建特色鲜明、优势互补、集聚度高的海洋经济空间布局,引导全省海洋经济转型升级和集聚发展。
       (一)提升“一带”,打造“L”型海洋经济发展带。
       提升沿海海洋经济核心带。依托丰富的海洋资源、较好的产业基础以及港产城联动优势,加快提升海洋渔业,推进高效设施渔业和浅海开发,扶持发展远洋渔业。大力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等海洋新兴产业。积极发展海洋交通运输、海洋旅游、海洋商务等海洋服务业。优化陆海、江海资源配置,引导资本、人才、技术向沿海地区流动。推进港产城联动发展,建设以区域中心城市为支撑、沿海综合交通通道为枢纽、临海城镇为节点的新兴城镇化地区,集聚各类海洋要素,建设全国重要的海洋产业基地,建成一批临海特色小镇。强化主体功能分区基底作用,落实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在推进沿海地区发展的过程中,根据海域自然条件和海洋经济发展需要,合理确定区内重要海域的基本功能。
       提升沿江海洋经济支撑带。深入推进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大力实施跨江融合发展,强化南京、苏州、南通、泰州、常州、镇江、扬州等中心城区和太仓、靖江等重点节点功能,整合沿江港口资源,加速集聚海洋创新要素,着力增强海洋教育和科技研发功能,建设海洋人才培养基地和海洋科技创新策源地。推动海洋船舶、海工装备、港口物流等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建设一批海洋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培育发展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涉海金融服务、海洋信息服务等新产业、新业态,打造海洋经济新增长点。鼓励发展涉海龙头企业、科技型涉海中小企业和众创型涉海小微企业,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优势突出的涉海企业集群。有序推进沿江石化优质过剩产能向沿海、苏北地区转移,腾出发展空间,留足生态空间,守护长江两岸良好生态。
       (二)培育“两轴”,构建腹地海洋经济成长轴。
       培育沿东陇海线海洋经济成长轴。发挥徐州淮海区域中心城市和连云港沿海临港城市的区位优势,提升徐州公铁交通枢纽和连云港深水良港的带动效应,把海洋经济更深融入东陇海线现代产业布局,拓展江苏海洋经济发展战略腹地,力争将沿东陇海线经济带打造成为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重要增长极和江苏海洋经济成长轴。支持徐州港创建国家综合保税区、铁路一类开放口岸和内河二类开放口岸,依托徐工集团等龙头企业,加强涉海优势产能、对外工程等重点领域的国际产能合作。支持连云港建设区域性国际枢纽港,推进连云港港口建设,加速连云港海港功能沿陇海线向内陆延伸,推动海洋产业的内陆经济支撑带向中亚延伸,将连云港建成我国沿海新型临港产业基地。
       培育淮河生态经济带海洋经济成长轴。积极推动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启动实施淮河出海二级航道和滨海港10万吨级航道工程。发挥淮安作为运河与淮河交汇的物流枢纽功能,以低成本运输贯通南北、连接东西。发挥盐城组合港河海联运优势,实现淮河航道与淮三角各海港的无缝对接。建设沿淮公、铁、水、管综合运输体系,促进淮河沿岸地区一体化发展,拓展江苏海洋运输的腹地范围,打造江苏海洋产业发展新空间。
       (三)做强“三核”,推进海洋经济重大载体建设。
       推动连云港市“一带一路”交汇点核心区先导区建设。依托连云港市重点园区,加快实施石油化工、精品钢、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等一批涉海龙头型、基地型产业项目,充分发挥徐圩港区对涉海产业的支撑作用。加快推进上合组织出海基地建设,积极打造区域性国际枢纽港、集装箱干线港和现代化产业集聚港。高标准建成中哈物流中转基地,加快把中哈物流中转基地建成中亚-环太平洋商贸物流集散中心、服务上合组织成员国的国际物流合作基地和现代物流业创新发展的试验示范园区。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涉海产业合作,推动涉海产业链向中西部延伸。建设新亚欧大陆桥“安全走廊”国际执法合作论坛(连云港)永久会址。
       推动盐城市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秉持绿色发展理念,以盐城市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为抓手,加快创建国家生态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构建海洋绿色产业结构,发展低碳循环海洋经济。坚持“综合开发、绿色发展”,全力创建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打造集现代农渔业、滨海生态旅游、先进涉海制造业、海洋清洁能源和现代港口物流于一体的发展新平台,在滩涂综合开发创新、转型升级区域合作、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以盐城港滨海港区为龙头,新滩盐场、灌东盐场盐田资源为支撑,规划建设盐城滨海港产城发展新载体,培育海洋经济发展新引擎。坚持高点定位,全面推进中韩(盐城)产业园区建设,打造中韩海洋产业合作新高地。
       推动南通市陆海统筹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持续深化南通市陆海统筹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整合陆海资源要素、优化陆海产业布局、促进江海港口一体化发展、改善陆海生态环境。紧紧抓住南通获批国家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的机遇,推动沿海、沿江跨领域、跨区域协同创新,促进海洋高端装备产业和海洋生物产业向中高端迈进。进一步推进产业链协同创新和产业孵化集聚创新,有效支持涉海企业开展技术、管理和商业模式创新,不断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区域发展比较优势,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积极推进通州湾深水航道、码头等建设,开发大宗散货海进江中转功能,打造江海直达运输集散基地、多式联运物流中心,为长江经济带向东开发提供新的出海通道。

       四、重点任务
       (一)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大力推动海洋新兴产业壮大与传统产业提升互动并进,服务业与制造业协同发展,加快海洋制造业高端化、服务业优质化和海洋渔业现代化,构建创新引领、富有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到2020年,基本建成全国现代海洋产业高地。
       聚力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依托南通经济开发区海洋工程船舶及重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崇川区船舶及海洋工程产业基地、通州船舶海洋工程基地、启东船舶海洋工程产业基地、如皋船舶海洋工程及配套产业基地、镇江特种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特色产业基地、东台海洋工程特种装备产业园等载体,积极发展海洋工程总承包和专业化服务,提高海工装备总装集成能力。以总承包为牵引,带动和引导一批中小型企业走专业化、特色化发展道路。着力发展海洋可再生能源业。优化海上风电开发布局,积极发展离岸风电。巩固放大盐城国家海上风电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效应,推动海上风电设备关键技术攻关,重点发展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6MW以上海上风电机组及关键零部件、集中监控及智慧风场管理系统、风电控制系统及设备,构建集技术研发、装备制造、风场应用和配套服务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支持盐城、南通、连云港海上风电开发,加快建设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鼓励发展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海洋生物制品重点推进系列多肽、壳聚糖、海藻多糖、医药用及食品用新型海洋生物酶、海洋渔用疫苗、海洋化妆品等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海洋生物材料重点推进海洋功能材料、海洋医用辅料等新型海洋生物材料研发及产业化;海洋药物重点推进抗菌、抗病毒、降血糖等海洋创新药物和海洋现代中药研发及产业化,逐步打造完整的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产业链条。积极发展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业。加快饮用淡化水向工业淡化水、医用淡化水、农林灌溉淡化水延伸,形成海水淡化产品系列。积极研发和生产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海水淡化设备、海岛用海水淡化及海水综合利用设备。推进以“风电水一体化”为主的海水淡化成套装备产业化进程,提升海水淡化装备制造综合水平。发展大型成套海水淡化装备、面向海岛及船舶应用的中小型海水淡化成套装备,形成海水淡化成套装备的设计、研发、生产、配套和技术服务能力,加强海水淡化设备在淡水匮乏的海岛、沿海国家和地区推广应用。
       提升发展海洋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海洋交通运输业。优化近远洋航线与运力结构,提升全省海运国际竞争力。以沿海、沿江主要港口为主枢纽,组建省港口集团,加快形成分工合作、协调发展的港口物流发展格局。优先发展海洋旅游业。整合开发江苏海岸带旅游资源,建设山海神话文化旅游、大潮坪生态旅游和江风海韵休闲度假旅游三大旅游精品,加快形成以沿海为主、江海联动的海洋旅游发展格局。南通市突出江海风光特色,推进圆陀角风景区、吕四风情区、老坝港河豚庄园、蛎岈山国家海洋公园、小洋口国家海洋公园、通州湾海洋主题公园等景区提档升级,打造特色鲜明的江海旅游目的地。盐城市围绕珍稀野生动物资源和滨海湿地生态资源,强化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和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品牌效应,打造我国沿海最佳生态湿地休闲旅游目的地。连云港市重点推动连岛海滨旅游度假区、海州湾国家海洋公园建设,保护性利用秦山岛、竹岛、羊山岛、开山岛、前三岛,积极发展海岛旅游,延伸辐射陆域纵深和近岸海域、海岛、渔村,构建“山、海、城、港”互融互动的滨海旅游新格局,打造“一带一路”交汇点的重要旅游节点。引导发展涉海金融服务业。创新海洋特色金融发展机制,发展船舶融资租赁、航运保险等非银行金融产品,开发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的金融保险产品。创新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鼓励条件成熟的地区创建地区性海洋产权交易平台。鼓励成立涉海融资租赁公司,建设江苏沿海地区海洋融资租赁中心。发展海洋产业投资基金、创投基金、天使基金、成果转化基金等海洋投资基金,打造江苏海洋特色金融创新发展示范区。
       转型发展海洋传统产业。重点推进海洋渔业转型升级。加快调整现代海洋渔业产业结构,着力建设海洋“蓝色粮仓”。开展海洋水产品标准化健康养殖,推广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加强海洋水产品主导产品良种培育和原种保护。实施百亩连片池塘标准化改造工程,推进现代渔业园“四个一批”建设。严格执行休渔、禁渔和渔船数量及功率指标“双控”制度,逐步压减近海捕捞能力。继续改善海洋捕捞作业结构,提升渔业装备技术水平。推进远洋渔业发展,巩固提高过洋性渔业,加快发展大洋性渔业。大力发展海洋水产品精深加工,重点推进海门南极磷虾产业园、海峡两岸(射阳)渔业合作示范区等项目建设。整合提升海洋船舶工业。着力开展节能环保型新型散货船、超大型集装箱船、大型液化天然气(LNG)船、液化石油气(LPG)船、游轮游艇等高技术船型的研发建造。鼓励船舶行业兼并重组,推动船舶龙头企业规模化专业化发展,推动低附加值的普通散货船制造和污染型船舶制造去产能。适度发展滩涂农林业。积极开展耐盐农作物基因工程改良和培育,发展耐盐蔬菜、苗木、特色经济植物等盐土产业,重点推广优质水稻、双低油菜、专用大麦、中药材等优质粮经作物。
       优化发展临海重化工业。坚持“调整存量、提升增量、优化总量、突出特色”导向,以连云港徐圩石化产业基地等为主要承载地,推动苏南及沿江地区绿色先进的重化工项目向沿海地区转移升级。积极打造若干临港大型绿色化工基地,以外进油气资源为主要原料,形成包括清洁油品、基础化学品、三大合成材料、化工新材料等在内的多元化临海化工产业链群。推进连云港徐圩新区石化产业基地建设,重点建设5000万吨级炼化一体化、PTA、甲醇制烯烃等重大石化项目,打造世界一流石化基地。依托大丰港城经济区、滨海港城经济区、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等载体,适度发展临海重化工业,打造一批大型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学品、盐化工、生物化工生产和研发基地。严格环境准入,禁止临海重化工业占用和影响周边海域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河口行洪区和防洪保留区。
       (二)强化海洋科技支撑引领作用。
       深入实施科技兴海战略,推动各类科技资源向海洋产业集聚,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海洋科技创新体系。
       建设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发挥江苏省海洋装备产业技术合作联盟、江苏省海洋生物产业技术合作联盟等创新引领作用,加强国家海洋局(江苏省)海涂研究中心、江苏海洋产业研究院等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省内海洋科技研究机构深化与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国家深海基地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合作,加强在海洋前沿科学领域布局。
       打造新型海洋研发载体。鼓励有条件的涉海企业建立海洋科技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和实验室。支持涉海企业与海洋科研院所、高等学校联合组建海洋科技研发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依托沿海城市、临海城镇、涉海开发区,规划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专业化、全要素、开放式涉海众创空间。围绕海洋新兴产业共性需求,设立涉海企业工程技术中心、海洋产业标准与标准品研发平台以及海洋知识产权评估与交易平台。
       推进海洋产业关键技术突破。紧紧围绕江苏海洋产业壮大规模和转型升级的重大需求,以突破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和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为重点,以创新链带动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为形成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
       加快海洋科技成果产业化。构建市场导向的海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打通创新与产业化应用的通道。立足区域优势,凸显海洋特色,依托中心城区、重点涉海园区,规划建设一批海洋技术转移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示范基地。加强海洋技术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与经营管理制度建设,支持海洋技术交易服务与推广平台建设,鼓励科技中介机构积极开展与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技术交流、技术咨询、技术评估等活动。支持社会资本组建技术推广中介组织,推动区域性海洋技术成果交易。鼓励海洋勘测设计、海域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通过专业化服务推动海洋产业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
       构筑海洋科技人才高地。大力发展海洋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提升海洋基础学科教研能力和水平,加强海洋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支持省内相关高等院校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加强涉海专业学科建设。探索组建江苏海洋大学。支持在苏科研机构加强海洋相关学科建设,利用海洋科技自主创新平台与高等学校联合培养高端海洋科技人才。加大海洋高端人才引进力度,重点引进海洋渔业、海工高端装备、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等领域核心技术团队和高端人才,打造全国海洋高端人才聚集高地。继续向沿海地区派遣科技镇长团,扩大科技镇长团在沿海地区的覆盖面。开展“企业创新岗”试点,推动海洋科技人才向沿海地区企业集聚。
       (三)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贯彻落实《江苏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行动方案(2015-2020)》,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大力发展低碳绿色海洋产业体系,促进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经济协调发展。
       加强海陆污染综合防治。制定实施近岸海域排污总量控制计划,实施沿海陆域、近岸海域、河口附近海域的污染排放许可证制度。开展重点入海排污口及邻近海域的在线连续监测。根据海域环境承载能力,科学论证沿海各类产业园区产业发展方向,严格禁止高污染项目在重要生态功能区布点。加强沿海城镇、产业园区和旅游区等重点陆源污染控制,加快沿海、沿河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构筑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络平台,建立入海河流水质预警预报机制和突发污染事故联合查处机制。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各类航运船舶的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实现达标排放,逐步实现运输船舶油类污染物零排放。加快推进岸电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施电能替代。逐步减少渔船排污入海量,规范各类海上作业环保标准,保护近海水质。加强海上倾倒区的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制定处理海上船舶溢油、有毒化学品等重大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减少环境灾害影响。
       强化海洋生态建设和修复。建立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将重要、敏感、脆弱海洋生态系统纳入海洋生态红线区管辖范围并实施强制性保护和严格管控。有度有序利用海洋自然资源,构建科学合理的海洋生态安全格局、自然岸线格局。稳定自然岸线保有率,建立顺岸式围填海岸线占用补偿机制,确保顺岸式围填海形成的新增岸线长度不少于占用长度。引导离岸、人工岛式围填海,加强岸线分级分类管理。开展海洋生物多样性普查,建立健全省海洋生物多样性信息库。开展海洋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加强对连云港、射阳、滨海、响水等沿海侵蚀性岸线生态整治修复。落实秦山岛、竹岛、连岛、羊山岛、兴隆岛、永隆沙等海岛整治修复项目。建设生态岛礁,修复受损岛体,促进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提升海岛综合价值。深化海洋生态补偿制度,加大对海洋保护区(海洋公园)、海洋生态红线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建设的转移支付力度。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推进重点海湾综合治理,以改善海湾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提高自然岸线恢复率,改善近海海水水质,增加滨海湿地面积。
       推进海洋经济绿色发展。发挥南通市、东台市获批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省沿海市、县(市、区)开展国家级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活动。大力发展环境友好、科技含量高、资源能耗低、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涉海行业,重点发展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新材料、海洋绿色食品和海洋节能环保等产业,逐步淘汰对生态环境损害大的涉海企业和产品。提高海洋生物资源利用效率,大力推广高效生态养殖模式。严格执行伏季休渔规定、落实海洋捕捞“零增长”制度和渔船数量及功率指标双控制度,有效保护渔业资源。加大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力度,遏制近海渔业资源衰退势头,恢复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鼓励涉海企业开展“三废”循环利用与无害化处理技术应用,通过低投入、低排放、低消耗、高利用,提高海洋物质和能源的利用率,降低海洋经济发展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四)完善涉海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
       围绕海洋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加强港口物流、海洋信息、防灾减灾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适度超前、功能配套、安全高效的涉海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
       提升港口综合能级。加快长江下游重要的江海联运港区和连云港港区域性国际枢纽港、南京长江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太仓集装箱干线港“一区三港”建设,增强港口公共基础设施保障能力,积极推进航道、防波堤、锚地等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沿海港口功能,加强港产城联动开发,提升综合通过能力,重点加快建设连云港徐圩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等深水大型码头。推进沿江港口资源和码头结构调整,加快已建码头挖潜改造和提升等级。到2020年,沿海10万吨级及以上码头能力占比显著提高,沿江5万吨级以上码头能力占比显著提高,70%以上的煤炭、矿石、集装箱、原油等通过专业化码头装卸完成。
       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加强港口与铁路、公路、内河水运等枢纽的有机连接,完善江海、河海、海公、海铁等多式联运体系。突出多式联运服务和智慧化发展,重点解决港口集疏运节点功能不强和“断头路”问题,降低公路集疏运分担比例,推进港口集疏运一体化发展。疏港公路重点推进徐新公路、南通洋口锡通高速、南京龙潭港等公路建设,实现高速(快速)公路直通年吞吐量超过百万标箱的集装箱重点港区,一级以上公路直通沿江沿海港口重点港区。疏港铁路重点推进连云港港徐圩港区、南京港龙潭港、苏州港太仓港区等主要港口、重要港区铁路支线、专用线规划建设。疏港内河水运重点推进滨海港疏港航道等沿海港口四级以上内河航道建设,提升大丰港区内河疏港航道等级。支持大运河、通榆运河、盐河等干线航道内河港口和集装箱码头建设,重点打造淮安等内河枢纽港。到2020年,基本实现综合交通网络与沿海沿江港口充分衔接,铁路运输全面通达沿海主要港口,高速公路直达沿海集装箱规模化港区,四级以上航道直达沿海核心港区。
       建设“智慧海洋”。推进海洋产业与信息化融合发展,以大数据为支撑、应用为驱动、服务为导向,搭建“智慧海洋”架构,重点加强沿海地区沿岸海洋环境观(监)测体系建设,构建海洋环境实时在线监测体系。建设涉海行业共享网、公众服务网和岸海接入网,增强涉海部门间业务协同通信能力。建立分布式海洋大数据中心,构建集云计算、云数据和云服务于一体的海洋云,面向海洋经济、资源开发、海洋环境保护等开展数据挖掘分析,逐步形成智能感知、智能调度、智能决策、智能服务的“智慧海洋”发展体系。重点依托苏州、扬州、盐城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吸引一批从事海洋大数据业务的研发机构、企业,构建服务江苏沿海、面向国际的海洋数据交流平台和海洋科学数据中心。依托海洋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打造海洋空间地理信息系统和海洋数据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北斗导航信息系统在海洋开发领域应用。
       推进堤防和渔港等改造升级。启动实施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扩大淮河下游入海安全泄量。实施海堤补充完善工程,巩固侵蚀段海堤。提高区域防洪除涝能力,实施里下河“四港”整治工程,完成川东港、新洋港、射阳河、灌河整治等工程,推进实施里下河等重点平原洼地治理,整治沂北、沂南和江海区域骨干河道,扩大排水入海入江出路。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建设,建设港区、港城和临港工业区防洪排涝工程体系。推进沿海渔港建设,加强避风港维护,完善渔港配套设施,提升渔港服务功能,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提升海洋灾害预警预报能力。聚焦长江口及周边海域等典型环境脆弱区和敏感区,增加气象潮位观测站等海洋观测网的密度,完善海洋数据传输网,参与长三角海洋生态环境立体监测网专项建设,构建风暴潮、赤潮、海岸侵蚀、海洋气象等海洋信息实时采集、传输、处理及可视化立体网络。建立海洋灾害及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针对临港工业园区内的石油炼化、油气储运、危化品储运、核电站等重点区域,开展海洋环境风险源排查和综合性风险评估。
       搭建海洋防灾减灾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南通海洋预报减灾示范区、连云港赣榆区海域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试点等海洋防灾减灾项目建设,建立海洋基础环境信息和预警报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海洋环境观测和预警报信息。建立具备集海洋观测预报、海洋灾情预警、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指挥、渔船管理、海上执法指挥等功能的全省海洋与渔业指挥管理系统。构筑安全生产和海上船舶应急救助体系,完善海上安全生产和船舶应急救助预案,推进船舶溢油、化学品泄漏或爆炸等事故监测及应急救助设施建设,健全海上重大突发事故应急体系,提高航海保障、海上救生和救助服务水平。
       (五)增创海洋经济开放合作新优势。
       积极融入国家区域发展总体布局,加快探索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新路径,使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将“引进来”与“走出去”更好结合,率先形成海洋经济开放发展新优势,打造海洋产业开放合作新高地。
       拓展长江经济带海洋产业合作空间。支持打造南京长江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加快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建设,尽快开通和畅洲北汊,释放江海联运效应,推动南京海港、空港、高铁港功能一体化,将南京打造成长江流域航运物流服务综合枢纽。支持沿海、沿江港口打造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重要组成部分,支持苏州港太仓港区、张家港港区、无锡(江阴)港等打造长江经济带重要的水路中转站,增强长江现代航运服务能力,放大沿海港口物流能级。策应长江经济带培育生物医药、新能源装备等世界级产业集群的目标定位,加强与长江经济带重点区域的产业互动,拓展江苏海洋重点产业对外合作空间。
       积极参与长三角海洋产业分工协作。密切与上海交流合作,强化与浙江两翼互动,深化与安徽经济协作,完善区域合作机制,构建功能清晰、分工明确的区域性海洋现代产业体系和协同创新体系。充分利用上海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和国际影响力,重点加强海洋科技创新、海洋金融、涉海贸易、航运等领域合作,更多吸引在长三角集聚的国际涉海资源,提升吸纳运用涉海高级生产要素的能力。参与长三角城市群区域创新资源整合,加强与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联动,深化涉海产业的区域创新研发、集成应用、成果转化协作,提升海洋产业整体竞争力。
       主动融入“一带一路”海洋经济合作进程。鼓励江苏企业参与国际渔业资源共享和市场竞争,加强与海上丝路沿线国家水产养殖业合作,发展海外渔业产品精深加工,建成远洋捕捞、海外养殖、加工物流并举,布局合理、装备优良、配套完善、管理规范、支撑有力的海外渔业产业体系。加强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港口和港区对接,推动电子口岸互通和信息共享。依托我省海洋船舶、海工装备产业综合优势,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开展研发合作,积极引进海洋船舶、海工装备高端管理团队、专业营销团队和技术领军人才。发挥我省新能源海水淡化领域领先优势,支持企业走出国门推广新能源海水淡化成套设备,在沙特、阿曼、马尔代夫、斐济等水资源匮乏国家承揽海水淡化建设工程。推进与海上丝路沿线国家开展海洋可再生能源产业合作,重点加强海上风电项目合作。支持南通、连云港、盐城等市开展邮轮旅游开发,筹建一批跨境丝绸之路主题旅游项目。
       巩固提升海洋贸易投资竞争优势。优化海洋贸易结构,扩大船舶、海工装备和高技术、高附加值海洋产品出口,推动国内市场需求量大的海洋产品进口,鼓励航运、养殖、修造船舶等劳务技术输出。支持有条件的涉海企业并购境内外相关企业、研发机构和营销网络,深度参与全球海洋产业价值链分工与合作。进一步健全企业境外投资促进体系,在投资审批、外汇管理、金融服务、货物进出口、人员出入境等方面打造绿色通道。提高利用涉海外资水平,加快投资便利化改革,创造有利于外资发展的营商环境,积极引导外资投向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海洋服务业、涉海基础设施等领域。创新招商模式,坚持引资与引智、引技相结合,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鼓励涉海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区域性总部。

       五、实施保障
       (一)统筹组织协调。
       完善规划引导,更好发挥政府的调控指导作用,加强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与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十三五”相关规划的有序衔接,实现在总体要求上指向一致、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防止盲目建设和无序竞争。省发展改革委、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沿海办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各相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海洋经济主管部门要加强本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完善海洋经济统计及监测体系,加强跟踪分析与评估,强化对海洋经济发展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布局以及配套措施的督促落实。
       (二)强化要素保障。
       强化用海保障,完善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制度,建立海域使用二级市场,对国家和省重点海洋经济工程项目,优先安排用海指标,严格控制过剩产能的用海供给。强化财税政策支持,优化财政资金引导机制,综合运用税费减免、财政补贴、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手段,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加大对海洋经济财政专项支持力度。创新投融资机制,运用市场化、企业化作用方式,推动设立江苏省海洋经济发展基金,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涉海企业上市、发行债券,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三)健全管理机制。
       创新海洋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建立综合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海洋资源利用及环境管理工作。加强省海洋经济监测评估中心建设,提高海洋经济监测与评估能力。定期发布海洋经济发展报告、海洋经济统计公报、海洋发展指数等产品,为政府决策、企业发展和社会研究提供支撑。完善海洋经济核算体系,推进省、市、县海洋经济核算工作。开展海洋经济调查,摸清海洋经济家底。制定出台《江苏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修订《江苏省海域使用条例》《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等,规范海洋开发和保护行为,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加强海上执法力量建设,推进海上联合执法。
       (四)营造舆论环境。
       加强舆论引导,结合每年6月8日“世界海洋日”主题活动,多层次、多渠道普及海洋知识,弘扬海洋文化,增强全民合理利用海洋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意识。突出宣传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和重大举措,准确解读规划和相关配套政策。及时公布海洋产业发展、海洋生态保护进展情况,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畅通公众意见反馈渠道,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主动参与海洋经济发展、保护海洋生态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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