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国税系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共办理各项税收优惠达5732.5亿元,同比增长53.2%;税收优惠规模占同期国税收入的65.9%,比2016年增加13.3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2017年,江苏国税为超过9万户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逾2300亿元,同比增长24.87%,出口退(免)税总规模创历史新高;办理各类税收减免3400亿元,包括落实鼓励高新技术优惠政策588亿元,办理改善民生相关优惠319亿元,落实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减免税141亿元。
在落实国务院六项减税新政方面,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后,2017年江苏新增1.27万户小微企业受惠,增加优惠金额超过7.41亿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后,近7000户科技型中小企业从中受惠,增加加计扣除金额约45亿元;增值税简并税率江苏全省纳税人合计减税近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