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让市场发挥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进一步推进财政资金的改革创新,我委拟与合作银行联合设立“融资增信”贷款产品,以满足省内中小服务业企业的融资需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操作方式。建立“省现代服务业融资增信企业库”,从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划拨融资增信风险准备金,由合作银行依据风险准备金的额度扩大一定比例承诺授信额度,按照市场化操作原则,自主选择向“省现代服务业融资增信企业库”中的中小服务业企业提供额度1000万元以下的非固定资产抵押的流动资金贷款,发生风险后,先扣除财政风险准备金,超出部分由合作银行承担。
二、融资增信企业条件。申请进入融资增信清单的中小服务业企业必须为省内注册,净资产不超过2000万,经营范围为除金融业、房地产以外的现代服务业。
三、报送企业名单。企业库不设名额限制,请各市发展改革委按照融资增信企业条件要求组织企业填报有关材料,汇总后形成企业名单,于10月10日前报送我委。
符合要求的服务业企业也可直接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报送省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处。
联系人:孙巍 联系电话:83392443
联系邮箱:fwyb@jsdp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