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金湖县近日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件,反映该县前锋镇红丰村一家“面包铁”生产企业无证营业,废水直排农田,并使用煤作为燃料,产生的黑烟严重扰民。
经查,被举报的企业由宝应县山阳镇人姜春佳擅自建设,6月12日起,企业开始安装生产“面包铁”的“小蒙古炉”,生产原料为焦炭及钢渣。
接到交办后,金湖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环保局会同前锋镇政府,第一时间奔赴现场,就举报内容展开核查。经调查,被举报对象属“散乱污”小作坊,无工商、环保手续。生产过程中,冷却水排入无防渗措施且出现漫溢的水塘,厂房无任何除尘设施,烟尘直排严重,举报反映的问题属实。
针对查实的环境违法行为,金湖县责成前锋镇政府关闭并拆除该小作坊企业,恢复建设前原状。6月25日,拆除整治工作全部完成,金湖县政府对清理现场进行验收。同时,金湖县还将在全县各镇开展举一反三排查工作,坚决防止类似现象再度发生。
针对监管不力的情况,前锋镇纪委给予金湖县前锋镇东滩村委会副主任陈方来、李晓兰诫勉谈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