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3家环评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整改说明,省环保厅将对它们继续限期整改。
4月8日,省环保厅通报2017年度环评机构及从业人员考核情况,要求年度考核综合评分较低的11家环评机构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5家环评机构,共16家机构在通知下发后一个月内提交整改说明。近日,省环保厅发布通知,指出大部分环评机构按要求提交整改说明,但山东绿之缘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南昌市环境保护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和北京中环瑞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整改说明。
鉴于3家环评机构逾期未提交整改说明,经研究,省环保厅给予处理意见:山东绿之缘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在《通报》要求的限期整改一年的基础上,自2019年4月6日起,继续限期整改6个月;南昌市环境保护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中环瑞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自本通报下发之日起限期整改6个月。限期整改期间,各级环保部门、行政审批局不得受理上述3家环评机构编制的环评报告书(表)审批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