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此次《意见》出台的背景
众所周知,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非常重视,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的出路在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的关键在科技创新,如何通过科学技术的进步来推动农业、农村、农民的现代化,进而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这是当前国家非常重要的工作,出台《意见》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的具体行动。
此次《意见》出台是坚持问题导向,主要是要解决在推进农业、农村、农民现代化的过程当中遇到的一些困难。我国农业过去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以全球7%的耕地养活了全球21%的人口,基本实现了粮食自给,保证了国家的粮食安全。随着国家的农业、农村、农民的发展,也面临着一些阶段性的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为:我国的农业还是一个弱势产业,一方面我国人口众多、土地贫瘠,与发达国家相比,由于技术上的差距,国家农业的竞争力有一定的差距,与欠发达国家相比,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进步、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比较优势也在逐渐减弱……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科技创新。
建设示范区就是要通过高端人才的引进和培育,通过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从而大幅度提升我国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绿色发展水平,提高农业的竞争力。1997年和2015年,国务院分别批准建立杨凌、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也面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高新技术产业竞争力有待提高等问题。
这次出台《意见》,一个很重要的目的就是把杨凌示范区的经验向全国推广。未来计划到2025年,国家要布局不超过30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二、建设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将通过“一区一主题”的设计,解决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若干重大瓶颈问题。比如,我国有近60%的耕地处于干旱半干旱地区,发展干旱半干旱地区的农业是一个大问题;我国有近5亿亩的盐碱地,把这些盐碱地高效利用起来空间巨大。我国有7亿到8亿吨的秸秆需要找到合适的方法去处理,还有农业面源污染,土壤有机质流失等。对这些问题国家和企业都投入了大量的研究经费,但很多问题都没有形成系统的解决方案,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受到了体制机制的约束。建设示范区就是要坚持“一区一主题”的原则,围绕这些重大的瓶颈问题,集聚创新资源,协调各类主体,特别是调动地方政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来推动政产学研深度融合,拿出系统的解决方案,做出示范。
杨凌示范区就是围绕干旱半干旱地区的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问题而建设,20年来已经为中国乃至全球的干旱半干旱农业的发展作出了很重要的贡献,它的科技产出取得了国家科技成果48项,在全国建设的301个推广示范点,每年推广获得的收益超过170亿元,示范区后面的建设主要是复制杨凌这样的模式,解决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三、国家具体的政策支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
比如财政支持政策。中央财政通过现有资金和政策渠道,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孵化、成果转移转化等,推动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各地要按规定统筹支持农业科技研发推广的相关资金并向示范区集聚,采取多种形式支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创新金融扶持政策。综合采取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和地方政府在现行政策框架下设立现代农业领域创业投资基金,支持农业科技成果在示范区转化落地。鼓励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根据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为符合条件的示范区建设项目和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引导风险投资、保险资金等各类资本为符合条件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提供支持。
落实土地利用政策。坚持依法供地,在示范区内严禁房地产开发,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产业发展用地,明确“规划建设用地”和“科研试验、示范农业用地”等。
还有优化科技管理政策。在落实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持政策、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等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科技管理政策,推动农业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完善科技成果评价评定制度和农业科技人员报酬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