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指出,通过执行第一个江苏沿海地区工业发展三年实施方案,沿海地区工业实力得到了增强,初步形成以先进制造业为引领、产业特色较为明显、空间布局较为合理的产业格局。2012年,沿海地区实现工业增加值4303亿元,同比增幅达15.9%,占全省比重提高至16.2%;沿海三市装备制造业产值突破3000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30%以上。与此同时,也要看到,沿海地区产业结构中传统制造业份额偏高,产业配套能力还不够强,物流、金融、商务生产性服务业亟待发展,同时还缺乏龙头型、基地型临港产业项目。要坚定信心、抓住机遇,主动融入海洋经济大开发的世界趋势,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实施方案》强调,沿海地区要主动承接苏南等外部产业转移,积极融入全省重大产业布局调整,优先发展临港产业,提升发展传统产业,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基本形成“面向省内腹地、服务长三角、引领东中西”沿海新型工业体系。至2015年,沿海地区实现工业增加值超过6500亿元,工业增加值占全省比重提高至18%左右的总量目标;同时在结构上,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年均增长20%以上,临港产业年均增长30%以上的目标。为此,《实施方案》提出要坚持“五个注重”,一是注重突出区域特点,强化资源特色;二是注重壮大主导产业,提高支撑能力。;三是注重创新能力建设,促进产业升级;四是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促进集约发展;五是注重发挥市场作用,加强政策引导。
《实施方案》明确了今后三年沿海地区工业发展的五大重要工程:一是产业布局优化工程。充分利用沿海资源条件,科学布局建设石化、冶金、造纸、船舶及海工等产业,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二是特色基地建设工程。以各级各类开发区(园区)以及重要临港产业集中区为载体,做长产业链,做响区域品牌,做强县域经济。三是重大项目推进工程。发挥沿海地区区位良好、交通便捷、土地资源丰富等条件,大规模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高标准建设重大工业项目,带动沿海工业规模倍增、产业升级、发展转型。四是南北产业转移工程。鼓励苏北与苏南继续推进南北区域共建,引导沿江及内陆地区的钢铁、化工、粮油食品等大进大出产业,加快向沿海地区搬迁。五是转型发展示范工程。组织实施一批体现创新驱动、绿色低碳方向的示范性工程,以试点示范引领带动沿海地区转型发展。
《实施方案》同时提出了支持沿海地区工业发展的政策。这些政策包括:对沿海开发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优先列入省年度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统筹运用各类支持工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向符合规划产业导向的重点技术改造、研发创新、节能减排、兼并重组、两化融合等项目倾斜。实行用地倾斜,对产业政策鼓励、符合有关条件的重大工业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整合高校学科资源,形成服务沿海开发的产学研联盟。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