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把发展循环经济工作作为转变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完善法律法规、创新政策机制、推动循环经济从理念变为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迅速发展。各有关单位开拓创新,践行循环经济理念,涌现出一批发展循环经济的典型,进一步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经济利用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76个企业和园区确定为全国循环经济工作先进单位,并予以表彰。 我省苏州工业园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盛虹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和减量化优先的原则”,先行先试,产业链条延伸,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完善,资源产出率高,为其他企业和园区的循环经济发展做出了表率,被国家发展改革委表彰为全国循环经济工作先进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