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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开展示范试点为抓手 全面推进城市矿产工作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3-02-04 10:03:06

  江苏是经济大省,也是资源小省,如何充分挖掘和高效利用“城市矿产”资源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我省将“城市矿产”作为循环经济重点领域,作为缓解资源瓶颈,减轻环境污染的重要路径,作为促进转型升级和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大力推进。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矿产”相关工作部署,从加强政策规划引导、全力推进国家级示范、全面部署省级示范试点工作入手,全面推进“城市矿产”工作。目前,全省有1家国家级示范基地,9家省级示范基地,11家示范企业,同时储备了23家准备开展示范试点企业。通过开展“城市矿产”工作,极大提高了“城市矿产”占矿产资源需求的比重,资源回收利用率不断提高,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产业发展不断规范。

  一、主要做法

  (一)以政策和规划为基础,做好“城市矿产”工作顶层设计。

  一是注重规划引领。在《江苏省国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内容,并明确提出开展“城市矿产”建设,以解决资源和环境瓶颈约束。去年,在我委组织编制的《江苏省“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中提出将“城市矿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作为循环经济十大工程之一加以推进,确定到2015年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70%的指标任务,力争建设2-4个国家级、10家省级“城市矿产”示范基地,20家省级“城市矿产”示范企业。

  二是加强政策支持。为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我省拟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意见》,重点提出要促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大力推进“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以矿产资源、产业废弃物和废旧资源为重点,推动资源循环高效利用。推进示范基地建设、培育龙头企业,促进再生资源规模化利用。《意见》还提出省、市两级在财政预算中单列循环经济支出项目,重点支持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和示范项目等一系列的支持政策。

  三是完善法规体系。近年来,我省先后制定下发了《江苏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实施细则》、《江苏省省级节能减排(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操作规程》等一系列标法规,为开展“城市矿产”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高标准、严要求,全力推进国家级示范基础建设。

  我省邳州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铅集聚区列为国家第2批示范单位,一年多来,我们全力以赴推进这项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为了推进示范基地建设,我省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示范基地建设的统筹协调、跟踪检查督促,及时发现和解决示范基地建设中的问题。指导邳州市成立示范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和循环经济产业园管委会,具体负责推进和落实示范基地建设,为示范基地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我省还将示范基地建设作为省重大工程和政府审批特殊通道加以推进。省长李学勇还亲临现场视察,省有关部门领导及徐州市领导也多次现场考察指导。

  二是高标准规划。紧紧围绕“打造中国再生铅产业、蓄电池产业研发、加工和物流中心”和建成“中国第一、世界一流”再生铅集聚区的定位,邀请了全国最好的专家,对集聚区进行规划,编制了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

  三是高标准要求。明确提出在入园企业符合国家和行业准入条件的前提下,还要求入园的企业具有较长高的技术条件和管理水平,对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和投资强度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要求入园的企业要求必须采用国内最先进、世界领先的生产技术,执行最严格的环保标准。

  四是高水平管理。为加强示范基地项目建设和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我委和财政厅联合制定下发了《邳州再生铅产业集聚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示范基地项目管理的程序和要求,并重点对中央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申报程序、补助标准、下拨时限以及责任追究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省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组织邳州市及园区管理人员重点学习了《办法》,并要邳州市细化落实《办法》。

  目前,园区的基础实施建设已完成,方案中9个项目有2个项目已建成,其它7个项目正有序推进,园区的管理制度、环保措施、卫生防护等都具备了国内较高水平。

  (三)以做大、做强国家级示范为前提,全面部署省级“城市矿产”工作。

  按照国家“城市矿产”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国家“城市矿产”基地建设提供资源保障,同时也为国家开展“城市矿产”建设提供储备,今年,我委与财政厅组织开展了“城市矿产”示范试点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城市矿产”示范试点工程建设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我省开展“城市矿产”的目标任务、建设要求、建设条件和支持政策。确定了“十二五”期间全省培育10家左右“城市矿产”示范基地、20家左右“城市矿产”示范企业目标,明确了省级财政专项支持“城市矿产”建设等一系列保障措施。由于注重宣传发动、工作部署有力,各地开展“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的积极性非常高,全省共有15家园区、26家企业编制了“城市矿产”建设的实施方案,涵盖钢铁、有色、贵金属、塑料、橡胶等各种城市矿产门类,涉及生产、消费、流通等各领域,回收利用再生资源总量达2000多万吨。经过严格的审核,最终确定8家园区、11家企业为我省首批“城市矿产”示范试点基地。

  一是加强部门配合,提升工作合力。工作中我们始终注意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让各职能部门参与这项工作的全过程。我委作为牵头部门在开展工作调研、制定工作方案、组织专家评审等各个环节上都做到统一组织,充分听取部门意见,各部门也将“城市矿产”工作作为本部门一项工作任务加以推进,保证了工作的协调顺畅。

  二是加强方案审核,提升建设水平。工作中我们始终把园区和企业的实施方案作为关键。首先是组织培训,提高编制质量。专门邀请了国内专家组织对各市业务处长、园区负责人和咨询机构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并组织学习国家试点实施方案。二是严格组织专家评审,严把方案质量。评审时我们按照行业类别,邀请有省内最好的专家及省有关部门业务人员参加,按照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要求分两大类15条逐一量化。同时按专家的意见认真组织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力求做到建设目标明确、技术标准领先、环境影响可控、保障措施到位。同时,我们还将通过评审的企业向社会公示。三是制定严格的考核验收办法。按照国家提出的“七化”总要求,目前我们正在会同省有关部门着手制定《江苏省“城市矿产”示范试点基地考核验收办法》。

  三是加强宣传发动,提升参与共识。通过省内主流新闻媒体开展“城市矿产”工作宣传,让全省广大民众自觉投入到“城市矿产”建设中,自觉进行垃圾分类,自觉将家庭电子废弃物等废旧物品送到指定回收点,南京、苏州、无锡等多个城市开展的垃圾分类试点。同时,省内许多企业也都自觉的进行相关技术改造。

  二、几点体会

  一是必须将环保作为“城市矿产”工作的生命线。保护环境是生态文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也是民众最关切的问题。“城市矿产”产业是一个废旧物资聚、污染集中的产业,做好了可以变废为宝,做不好就是一个污染集中区。因此,在建设过程中必须将环保作为“城市矿产”的生命线,才能保证“城市矿产”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是必须严格行业准入,规范“城市矿产”产业。目前从事“城市矿产”工作的企业很多,但由于或缺少行业标准,或有标准没有很好的执行,造成了这个行业发展良莠不齐,规模化、集聚度不高。因此必须建立和执行严格的行业准入标准,淘汰规模小、技术水平低的企业。

  三是必须将提升技术装备能力作为“城市矿产”工作的动力。要推动“城市矿产”资源的循环利用、高值利用和规模化利用,技术装备领先与否十分关键。因此要鼓励企业通过产学研相结合,开展共性关键技术开发,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

  四是必须把完善回收体系作为“城市矿产”工作的基础。“没有废弃的物资,只有放错的资源”,要将城市化、现代化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旧资源有效利用、变废为宝,成为“城市矿产”,建立完善的回收体系是基础。因此,要积极将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与城市矿产建设目标相耦合,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和回收利用基地建设,建设以城市社区为基础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开办各类废旧物资交易市场,完善再生资源储运系统,建立完成的回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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