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则同意《扬州市大桥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17-2030年)》。
二、同意大桥历史镇区保护范围为:东至玉带河沿线,南至团结街、联盟街,西至通江内街,北至菜市街,面积约12.52公顷。繁荣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为:东至搨扒街,南至大码头街、团结街及繁荣街一线,西至通江内街,北至菜市街、繁荣街及跃进巷一线,面积约4.33公顷。
三、完善落实相关保护措施。按照规划要求,保护大桥镇域传统环境风貌,重点保护历史镇区“河镇相依”的空间格局。切实保护好历史文化街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历史河道、古井等物质文化遗存,同时做好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注重对历史镇区传统空间格局与街巷肌理的保护,严格控制历史镇区新建建筑体量、高度和风格,延续和彰显传统风貌。加强公用设施配套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完善镇区内外交通组织,改善镇区人居环境。
四、抓紧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进一步明确历史街巷、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以及其他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存的保护要求。
五、依法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工作,正确处理历史文化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存,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