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意调整南京市溧水区部分行政区划
(一)撤销溧水区东屏镇、洪蓝镇、石湫镇。
(二)设立溧水区东屏街道。以原东屏镇的方边、徐溪、长乐、定湖、金湖、群力6个居委会和爱廉、爱民、和平、丽山、白鹿、景山6个村委会为东屏街道行政区域。东屏街道办事处驻方边居委会境内,办公地址为金湖路88号。
(三)设立溧水区洪蓝街道。以原洪蓝镇的洪蓝、三里亭、天生桥、西旺、无想寺、傅家边、蒲塘、上港8个居委会和塘西、青锋、陈卞、姜家4个村委会区域为洪蓝街道行政区域。洪蓝街道办事处驻三里亭居委会境内,办公地址为平安西路86号。
(四)设立溧水区石湫街道。以原石湫镇的石湫、塘窦村、明觉、光明、蟹塘、社东6个居委会和东泉、向阳、三星、同心、桑元蒲、横山、九塘、上方8个村委会区域为石湫街道行政区域。石湫街道办事处驻石湫居委会境内,办公地址为新河北路158号。
行政区划调整后,东屏街道行政区域面积122.94平方公里,人口4.24万人,管理6个居委会、6个村委会;洪蓝街道行政区域面积115.35平方公里,人口4.58万人,管理8个居委会、4个村委会;石湫街道行政区域面积126.08平方公里,人口5.2万人,管理6个居委会、8个村委会。
二、同意调整兴化市部分行政区划
(一)撤销兴化市垛田镇,设立兴化市垛田街道。以原垛田镇所辖区域以及兴东镇的新南、钱戴2个村委会,林湖乡的湖东、戴家2个村委会区域为垛田街道行政区域。垛田街道办事处驻城东村委会境内,办公地址为景盛路2号。
(二)撤销兴化市安丰镇、下圩镇、老圩乡,设立新的安丰镇。以原安丰镇、下圩镇、老圩乡所辖区域以及永丰镇的钟祁、祁吉、戚舍3个村委会区域为安丰镇行政区域。安丰镇人民政府驻新北郊村委会境内,办公地址为府前路1号。
(三)撤销兴化市沙沟镇、周奋乡,设立新的沙沟镇。以原沙沟镇、周奋乡所辖区域为沙沟镇行政区域。沙沟镇人民政府驻团结居委会境内,办公地址为人民路8号。
(四)撤销兴化市缸顾乡、李中镇、西郊镇,设立兴化市千垛镇。以原缸顾乡和李中镇所辖区域以及西郊镇的华南、刘联、北兴、孙张、兴西、夏许、姜戴、马港、丁沙、陈杨、荡朱、徐圩、北沙13个村委会区域设立千垛镇。千垛镇人民政府驻顾赵村委会境内,办公地址为李健南路39号。
(五)将原西郊镇的郑朱、西郊、侯管、金焦4个村委会划归临城街道管理。临城街道办事处驻地不变。
行政区划调整后,垛田街道行政区域面积82.5平方公里,人口7.06万人,管理1个居委会、26个村委会;临城街道行政区域面积158.5平方公里,人口9.82万人,管理1个居委会、45个村委会;安丰镇行政区域面积209平方公里,人口12.7万人,辖9个居委会、51个村委会;沙沟镇行政区域面积124.1平方公里,人口5.46万人,辖5个居委会、20个村委会;千垛镇行政区域面积192.8平方公里,人口8.23万人,辖2个居委会、36个村委会;永丰镇行政区域面积69.27平方公里,人口4.63万人,辖1个居委会、23个村委会;兴东镇行政区域面积110.8平方公里,人口5.82万人,辖2个居委会、31个村委会;林湖乡行政区域面积46.2平方公里,人口2.96万人,辖2个居委会、10个村委会。
三、同意调整泗洪县部分行政区划
(一)撤销泗洪县青阳镇。
(二)设立泗洪县青阳街道。以原青阳镇的城东、城中、城南、东大街、桥南、孙何、二里坝、老庄、阮庄、黄台、汴河、洪桥、秦沟、周李、宏伟、林业、巨声、学府、新星、洪泵、阳光、新庄、团结、蓝天、新刘、戚庄26个居委会区域为青阳街道行政区域,青阳街道办事处驻老庄居委会境内,办公地址为山河路85号。
(三)设立泗洪县重岗街道。以原青阳镇的早陈、董沟、徐沟、袁集、余庄、朱圩、顺河、梁庙、后陈、英李、中韩、王寿、朱井、大谢、刘洞、林场、果园、康泰、华沟、双洋、东江21个居委会区域为重岗街道行政区域,重岗街道办事处驻袁集居委会境内,办公地址为金沙江西路35号。
(四)设立泗洪县大楼街道。以原青阳镇的三里、北新集、邓庄、大新、小楼、大楼、花庄、周庄、陈嘴、丰湖、侯路、黄吴、面西、宏图、前场、隆源、分金亭17个居委会区域为大楼街道行政区域,大楼街道办事处驻大楼居委会境内,办公地址为金沙江东路12号。
行政区划调整后,泗洪县人民政府驻大楼街道,办公地址为和谐路5号。青阳街道行政区域面积74.8平方公里,人口20.6万人,管理26个居委会;重岗街道行政区域面积118.7平方公里,人口8.3万人,管理21个居委会;大楼街道行政区域面积92.4平方公里,人口8万人,管理17个居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市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