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省财政涉企资金管理信息化项目建设与应用工作,确保涉企资金系统安全、正常运行,日前,省财政厅出台《关于印发江苏省财政涉企资金管理信息化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苏财办〔2016〕22号,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要求,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应纳入省财政涉企资金管理信息化系统,现需各项目主管部门提供2015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信息。为此,请各项目主管部门按照“谁申报谁管理”的原则,组织列入2015年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项目单位按照《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录入模板(历史项目)》做好信息填报工作,并于7月7日前反馈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目单位应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其中项目申请金额、项目简述等内容参照《关于下达2015年度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苏发改高技发〔2015〕1084号)相应内容填写。
联系人:夏旭晖 张娟 025-8339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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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录入模板(历史项目)
2.基础信息填报说明
省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