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电子信息行业主管部门:
为鼓励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电子信息行业更快、更好地发展,中国电子企业协会组织开展“全国电子信息行业优秀企业”评选表彰活动。企业申报条件如下: (一)坚决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和改进企业管理过程中成绩突出。 (二)企业经济效益显著,产品(服务)质量好,技术先进,信息化程度高,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工作居全国同类型企业领先水平。 (三)基础管理工作扎实,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环境、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专业管理水平和综合管理素质高,重视过程管理。企业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度高,在企业现代化管理工作及自主创新能力方面成绩突出。 (四)树立以顾客和市场为中心的经营理念,诚实守信。以人为本,建立了有特色的企业文化和激励机制,尊重员工权益,企业劳动关系和谐。 (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有广泛的社会公认度。为用户服务措施到位,顾客满意度高,社会公益活动受到表彰。 (六)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没有重大质量投诉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 请各市、县根据申报条件和要求积极推荐候选企业,并于3月31日前将纸质推荐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刻录光盘)报省经信委,申报表格可登录中国电子企业协会网站下载(WWW.ceea.org.cn)。 联 系 人:省经信委电子信息产业处韩小平 联系电话:025-82288057 附件:1、市县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关于组织推荐“全国电子信息行业优秀企业”的通知--中电企协[2015]002号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3月5日 附1: 市县推荐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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