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为加强对已授牌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动态跟踪和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工信部规划司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动态跟踪管理有关制度(见苏经信综合〔2011〕80号文),现请你委组织做好本地已批复的省级以上示范基地年度发展情况报送工作。为进一步研究经济新常态下示范基地创建发展在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方面的新进展、新变化,对报送数据的要求进行了调整。报送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材料要求
1、组织示范基地认真填写《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发展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可在省经信委网站www.jseic.gov.cn公告公示栏下载),并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组织示范基地提供2014年发展情况文字材料,包括主要进展及成效、主要做法及经验、下一步思路、遇到的问题及建议等方面(大纲见附件2)。
3、提供本地开展创建工作情况文字材料,包括主要进展情况及发展水平,示范基地创建对本地区经济的带动和促进作用,主要做法及经验,下一步举措,问题及建议等方面(大纲见附件3)。
(二)报送时间要求
1、2015年4月7日前报送示范基地《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发展情况汇总表》。
2、2015年4月10日前报送2014年度示范基地发展情况和本地创建工作文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