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物流园区示范工作的通知》(发改经贸〔2015〕1115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示范物流园区的培育和创建工作,发挥试点示范的带动作用,引导我省物流园区健康有序发展,定于7月29日(星期三)在南京开展全省示范物流园区培育和创建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1、培训时间:7月29日(星期三)全天培训,7月28日(星期二)下午16:00-18:00或7月29日上午8:00-8:30在华东饭店D楼大厅报到。
2、培训地点:华东饭店D楼2楼多功能厅(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7号)
二、培训主要内容
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院、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有关专家及物流园区负责人,主要就以下内容开展培训:
(一)“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战略下物流业发展的对策与思路;
(二)解读国家试点示范物流园区工程和推进实施重点;
(三)物流园区运营模式创新及增值服务;
(四)物流园区建设发展规划编制要点。
培训期间,我委将会同省有关部门部署下一阶段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培育和认定有关工作。
三、参加人员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处处长,2家省级示范物流园区、29家重点培育物流园区负责人以及物流园区所在的县(市)发展改革委经贸科科长。邀请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分管主任参加。
四、会议费用
会议不收取培训费用,提供29日中午工作餐;会议可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五、有关要求
请各市发展改革委按照以上要求抓紧组织相关物流园区参加,并将参加人员名单汇总后于7月20日下午下班前传真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处。